权威问答
小儿利君沙琥乙红霉素片的功效与作用
小儿利君沙琥乙红霉素片一般是指琥乙红霉素片,其功效与作用主要是抗感染,主要用于治疗敏感菌引起的感染性疾病。琥乙红霉素片属于大环内酯类抗生素药物,主要成分是琥乙红霉素,可以用于治疗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引起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等疾病,也可以用于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所导致的猩红热、蜂窝织炎等疾病。另外,还可以用于治疗肺炎支原体肺炎、肺炎衣原体肺炎等疾病。如果患者存在上述疾病,通常可以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该药物进行治疗。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患者对琥乙红霉素片过敏,需要避免使用此药物,以免引起过敏反应。另外,由于琥乙红霉素片主要通过肝脏代谢,如果患者肝功能不全,需要避免使用此药物。在用药期间,患者还需要注意避免食用辛辣刺激性食物,例如辣椒、花椒或者是芥末等,以免影响药物效果。如果患者出现不适症状,建议及时就医治疗。
利君沙琥乙红霉素颗粒是消炎药吗
通常情况下,利君沙琥乙红霉素颗粒是消炎药,属于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主要用于治疗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猩红热、中耳炎等疾病,建议患者严格在医生的指导下用药。利君沙是商品名,琥乙红霉素颗粒通用名为琥乙红霉素颗粒。本品为全身用抗菌药,主要通过抑制细菌蛋白质的合成,从而达到抗菌的效果。本品对金黄色葡萄球菌、链球菌、肺炎球菌等有较强的抗菌活性,对部分革兰氏阴性菌如脑膜炎奈瑟菌、淋病奈瑟菌等也有一定的抗菌作用。因此,琥乙红霉素颗粒可以用于治疗上述敏感菌引起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猩红热、中耳炎等疾病。本品与其他抗菌药物联合用于治疗螺旋体感染引起的梅毒。患者需要注意的是,在服用本品期间,不建议摄入含酒精的饮料或食物,以免引起腹痛、腹泻、恶心、呕吐等不适症状,影响药物疗效。另外,如果患者对本品过敏,需要禁用,以免出现皮肤瘙痒、红肿等过敏反应。在用药期间,患者还要注意饮食清淡,避免吃辛辣刺激性食物,如辣椒、芥末等,以免影响药效。如果用药后出现不适症状,建议患者及时前往医院就诊治疗,以免延误病情。
琥乙红霉素片副作用
琥乙红霉素片的副作用主要包括胃肠道不适反应、过敏反应、肝脏损伤、肾脏损伤、血液系统异常等。1、胃肠道不适反应琥乙红霉素片属于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可以用来改善多种炎症引起的不适症状,但是该药物服用后可能会刺激到胃肠道,从而出现恶心呕吐、腹部疼痛、腹泻等不适的症状。患者可以在医生的指导下合理使用奥美拉唑肠溶胶囊、雷贝拉唑钠肠溶胶囊等药物进行治疗,从而使疾病得到改善。2、过敏反应如果患者属于过敏性体质,而且对琥乙红霉素片过敏,服用后可能会出现一系列的过敏反应,比如皮肤瘙痒、长红斑等,甚至还有可能会伴有胸闷气短、呼吸急促等症状。建议患者及时停止服用药物,也可以遵医嘱使用氯雷他定片、盐酸西替利嗪胶囊等药物进行治疗。3、肝脏损伤由于药物需要经过肝脏进行代谢,如果患者长期服用琥乙红霉素片,可能会加重肝脏的负担,从而出现肝脏损伤的情况。建议患者需要及时去医院进行检查,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复方甘草酸苷片、双环醇片等药物进行保肝治疗。同时,患者也可以遵医嘱使用硫普罗宁片、水飞蓟宾胶囊等药物进行治疗。4、肾脏损伤琥乙红霉素片还可能会对肾脏造成损伤,导致肾脏功能下降,引起尿频、尿急等症状。建议患者需要及时停止服用药物,同时也要避免食用含有酒精的饮品。必要时,患者也可以遵医嘱使用碳酸氢钠、乳酸钠等药物进行治疗。5、血液系统异常如果患者长期服用琥乙红霉素片,可能会导致体内的血液系统受到影响,容易出现白细胞减少、中性粒细胞减少等情况,甚至还会引起血小板减少症。建议患者需要及时停止用药,也可以在医生指导下更换其他药物进行治疗。建议患者在使用药物之前咨询医生,避免私自用药引起身体不适症状。如果出现明显不适,建议及时就医治疗。
联系电话:19913891679
QQ:2359636729
微信:19913891679
联系时请备注39药品通
相关文章
利君沙琥乙红霉素片的功效与作用 2024-04-08
利君沙琥乙红霉素片的功效与作用 2023-11-15
利君沙琥乙红霉素片的功效与作用 2023-08-19
利君沙琥乙红霉素片的功效与作用 2023-04-09
相关问答
吃了琥乙红霉素片多久能喝酒 2023-09-23
琥乙红霉素片和依托红霉素的区别 2023-09-23
利君沙琥乙红霉素片能喝酒吗 2023-09-23
琥乙红霉素片治什么病 2023-09-23
琥乙红霉素片能喝酒吗 2023-07-25
网友评价
推荐感染科的专家
主任医师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 王传跃教授精神分裂症知名专家团队
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 儿科
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 精神科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 眼科
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 核医学科
推荐感染科的医院
三级甲等 综合医院 公立
北京市东城区帅府园一号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8号
三级 综合医院 公立
贵阳市新添大道南段206号
北京市海淀区花园北路49号
总院:上海市黄浦区瑞金二路197号;分院:上海市黄浦区徐家汇路5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