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胸腺五肽
本品适用于:恶性肿瘤病人因放疗、化疗所致的免疫功能低下。 (1)用于18岁以上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2)各种原发性或继发性T细胞缺陷病(如儿童先天性免疫缺陷病)。 (3)某些自身免疫性疾病(如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等)。(红斑狼疮是一种自身免疫性疾病,发病缓慢,隐袭发生,临床表现多样、变化多端一种涉及许多系统和脏器的自身免疫性疾病,由于细胞和体液免疫功能障碍,产生多种自身抗体。可累及皮肤、浆膜、关节、肾及中枢神经系统等,并以自身免疫为特征,患者体内存在多种自身抗体,不仅影响体液免疫,亦影响细胞免疫,补体系统亦有变化。发病机理主要是由于免疫复合物形成。确切病因不明。病情呈反复发作与缓解交替过程。) (4)各种细胞免疫功能低下的疾病。 (5)肿瘤的辅助治疗。
注射用胸腺五肽过期两个月不能使用。
注射用胸腺五肽过期后,药物中的活性成分可能会分解、降解或者发生化学变化,导致药效下降或产生新的有毒物质,使用后可能无法达到预期效果,甚至引起严重的副作用。
如果患者误用了过期两个月的注射用胸腺五肽,且没有出现明显的不适症状,可以先观察一段时间,若身体无异常可不用特殊处理;但如果出现了头晕、恶心等不良反应,则需要及时就医治疗。
在使用任何药物之前,应仔细检查其有效期,并确保未过期再行使用,以保证用药安全有效。此外,还要注意观察自身的变化,以便于及时发现异常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