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4批次抽检不合格药品的通告(2018年第10期)

2018-09-13 来源:39健康网

 经河南省药品检验机构检验,标示为河南鸿博药业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生产的4批次药品不合格,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经驻马店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河南鸿博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茯苓皮(批号151101)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水分、总灰分、酸不溶性灰分。经汝南县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河南省康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柴胡注射液(批号16071201A)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可见异物;标示为上海现代哈森(商丘)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甘草酸二铵注射液(批号1509140141亚批号1-13)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可见异物。经西平县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标示为河南省康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三黄片(批号16061501)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性状。

    二、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抽检不合格药品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等必要风险控制措施,对检品来源单位依法进行查处。

附件:4批次不合格药品名单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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