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碘解磷定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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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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碘解磷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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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书
【通用名称】: 碘解磷定
【英文名称】: Pralidoxime Iodide
【汉语拼音】: DianJieLinDing
【适应症】: 治疗有机磷毒物中毒。但单独应用疗效差,应与抗胆碱药联合应用。
【禁忌】:   对碘过敏的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的特点为:①只对中毒时间不长、形成不久的磷酰化酶有重活化作用,如经过一定时问磷酰化酶已“老化”(脱烷基)后,再不能被重活化,胆碱酯酶的活性即难于恢复。故应用肟类重活化剂治疗有机磷化合物中毒时,用药越早越好。不同有机磷化合物的中毒酶“老化”时间快慢不同;②对不同的有机磷化合物中毒作用不同,一般认为对沙林、对硫磷、内吸磷、硫特普、马拉硫磷、乙硫磷的疗效较好,对塔崩、敌敌畏、敌百虫的效果较差,对索曼无效,对乐果、氧化乐果尚有争议;③不同的重活化剂重活化作用强弱不同,即对有机磷的抗毒效价不同;④给药后虽能迅速消除肌肉震颤、肌无力等外周性烟碱样症状,但不能直接对抗乙酰胆碱的大部分效应,即不能消除中枢症状、毒蕈碱样症状及其他烟碱样症状,故对中、重度有机磷中毒患者,必须与抗胆碱药合用。⑤肟类重活化剂都是季铵盐,脂溶性差,不易透过血一脑脊液屏障进入中枢神经系统,对中枢的中毒酶没有明显的重活化作用,故对中毒的中枢症状无明显效果。⑥口服吸收很差且不规则,一般通过静脉注射给药;   2.根据病情掌握剂量及间隔时间,用药过程中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测定血液胆碱酯酶活性,以作为用药指标。有机磷农药口服中毒时,由于有机磷可在下消化道吸收及排泄较慢,因此口服患者应用本品至少要维持48~72小时。停药指征以烟碱样症状(肌颤、肌无力)消失为主,血液胆碱酯酶活性应维持在50%~60%以上;   3.对碘过敏者禁用本品,改用氯解磷定;   4.本品在碱性溶液中容易水解,不能与碱性药物配伍使用;   5.老年中毒患者应适当减少用量和减慢静脉注射速度;   6.因生物半衰期短,给药途径以静脉注射为好,不宜静脉滴注,特别是首次给药忌用静脉滴注。
【规格】: -
【包装规格】: ----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6360
【企业名称】: 开封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简称】: 开封市制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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