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电磁波(TDP)治疗器 举报/反馈

特定电磁波(TDP)治疗器 1
重庆华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或者在医务人员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产品禁忌内容或者注意事项详见说明书。
特定电磁波(TDP)治疗器
说明书
【通用名称】: 特定电磁波(TDP)治疗器
【汉语拼音】: TeDingDianCiBo(TDP)ZhiLiaoQi
【成份】: 治疗器至少应具有以下三个部分:a)治疗头:装有加热器和防护罩,其中加热器由辐射板和加热装置组成;b) 控制盒:用于控制治疗时间;c) 支臂:用于支撑治疗头,调节治疗头位置。辐射板产生的能量应主要分布在2.5μm~20 μm波长范围内。辐射板表面的温度标称值应在290℃~350℃内。辐射板表面温度不均匀度,应不超过20%。 热响应时间应不超过20 min。加热器工作寿命在额定功率下使用,应不少于2000h。治疗器如配备可调定时器,当达到预定工作时间后,加热器应立即停止工作,并发出声或光指示,定时器准确度误差不超过±10%。治疗器在正常工作时,由于疏忽造成治疗器倾倒时,治疗器应自动切断输出,直至治疗器恢复正常工作位置。
【适应症】: 适用于软组织损伤,风湿性关节炎,腰肌劳损,小儿腹泻等疾病的辅助治疗。
【注意事项】: 1.不可任意旋转和强烈震动。切勿受潮。 2.照射面部应用眼罩保护双眼,以免眼睛发生干涩。 3.本治疗器属电器和高温产品,为安全起见,请勿让小孩和神志不清的患者操作。
【规格】: CQJ-23、CQJ-23A、CQJ-23B、CQJ-24、CQJ-24A、CQJ-25、CQJ-25B、CQJ-12B、CQJ-16B
【执行标准】: YZB/渝0087-2012
【批准文号】: 渝食药监械(准)字2012第2260090号
【企业名称】: 重庆华伦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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