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顺铂
为治疗多种实体瘤的一线用药。与VP-16联合(EP方案)为治疗SCLC或NSCLC一线方案,联合MMC、IFO(IMP方案),或NVB等方案为目前治疗NSCLC常用方案,以DDP为主的联合化疗亦为晚期卵巢癌、骨肉瘤及神经母细胞瘤的主要治疗方案,与ADM、CTX等联用对多部位鳞状上皮癌、移行细胞癌有效,如头颈部、宫颈、食管及泌尿系肿瘤等。“PVB”(DDP、VLB、BLM)可治疗大部分IV期非精原细胞睾丸癌,缓解率50%~80%。此外,本品为放疗增敏剂,目前国外广泛用于IV期不能手术的NSCLC的局部放疗,可提高疗效及改善生存期。
注射用顺铂是一种抗肿瘤药物,属于铂类化合物。注射用顺铂适用于多种实体瘤的治疗,包括小细胞肺癌、非小细胞肺癌、卵巢癌、骨肉瘤、神经母细胞瘤等多种恶性疾病。在专业医师指导下进行用药,避免自行决定剂量和疗程。
1.一般剂量:按体表面积一次20mg/m2,一日1次,连用五天,或一次30mg/m2,连用3天。
2.大剂量:每次80-120mg/m2,静滴,每3-4周一次,最大剂量不应超过120mg/m2,以100mg/m2为宜。治疗过程中需充分水化,并注意血钾、血镁变化。
该药的副作用包括
1.消化道反应:严重的恶心、呕吐为主要的限制性毒性。急性呕吐一般发生于给药后1~2小时,可持续一周左右。故用本品时需并用强效止吐剂,如5-羟色胺3(5-HT3)、受体拮抗止吐剂恩丹西酮等,基本可控制急性呕吐;
2.肾毒性:累积性及剂量相关性肾功不良是顺铂的主要限制性毒性,一般剂量每日超过90mg/m2即为肾毒性的危险因素。主要为肾小管损伤。急性损害一般见于用药后10~15天,血尿素氮(BUN)及肌酐(Cr)增高,肌酐清除率降低,多为可逆性,反复高剂量治疗可致持久性轻至中度肾损害。目前除水化外尚无有效预防本。该药禁忌为肾损害患者及孕妇禁用。同时,对顺铂过敏者亦不宜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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