琥珀酰明胶是一种合成胶体溶液,主要成分为琥珀酸钠与明胶。适用于低血容量性休克、手术创伤、烧伤及感染的血容量补充,以及脊髓及硬膜外麻醉后的低血压的预防。使用琥珀酰明胶时必须在专业医师指导下进行,并且要密切监测患者的病情变化。
1. 经静脉输注:琥珀酰明胶通常通过静脉注射给药,需要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2. 剂量和速度:剂量和输注速度需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调整,如脉搏、血压、外周组织灌注量、尿量等,并可能需要加压输注。
- 预防性治疗:对于术前或术中预防性治疗,一般建议在1~3小时内输注500~1000ml。
- 低血容量休克:在低血容量休克的情况下,容量补充和维持时,可在24小时内输注10~15L,但应注意控制红细胞压积,不低于25%。
- 年龄较大者:对于年龄较大的患者,输注时应特别注意,红细胞压积不应低于30%,并避免血液稀释引起的凝血异常。
- 严重急性失血:若出现严重急性失血导致生命垂危的情况,可在5~10分钟内加压输注500ml,后续输注量则依据缺血程度而定。
该药的副作用包括偶发过敏反应,可能伴随轻微荨麻疹。严重不良反应发生率为1/6000到1/13000之间,主要由于血管活性物质释放引起。患者可能出现变态反应,如呼吸困难等。对于存在过敏史或哮喘病史的患者,发生反应的风险会增加且症状可能更严重。若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寻求医疗帮助。对本品过敏的患者禁止使用。另外,患有循环超负荷、水潴留、严重肾功能衰竭、出血素质、肺水肿的患者也不宜使用此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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