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凝血酶原复合物
本品主要用于治疗先天性和获得性凝血因子Ⅱ、Ⅶ、Ⅸ、Ⅹ缺乏症包括:1.凝血因子Ⅱ、Ⅶ、Ⅸ、Ⅹ缺乏症包括乙型血友病;2.抗凝剂过量、维生素K缺乏症;3.因肝病导致的凝血机制紊乱;4.各种原因所致的凝血酶原时间延长而拟作外科手术患者;5.治疗已产生因子Ⅷ抑制物的甲型血友病患者的出血症状;6.逆转香豆素类抗凝剂诱导的出血。
人凝血酶原复合物不宜与人凝血因子Ⅷ、人凝血因子Ⅸ、人凝血因子Ⅺ、人凝血因子Ⅻ、人凝血因子Ⅶ等药物共用。由于这些药物具有相似的凝血作用,共用可能导致凝血过度,因此需谨慎使用并监测凝血功能。如果需要使用这些药物,建议咨询专业医生以获取适当的治疗方案。
1.人凝血因子Ⅷ
人凝血因子Ⅷ适用于遗传性出血性疾病中血友病A的替代治疗。本品需在专业医护人员指导下使用,且应严格遵守包装所附说明书进行配制和操作。
2.人凝血因子Ⅸ
人凝血因子Ⅸ适用于血友病B患者的替代治疗。对于有严重过敏史者,在使用前应做皮试。对无任何已知过敏史者不必作此试验。
3.人凝血因子Ⅺ
人凝血因子Ⅺ适用于遗传性血管性假性血友病患者出现异常出血时的替代治疗。本品应在4℃下贮存并避免剧烈振荡,以免影响疗效。
4.人凝血因子Ⅻ
人凝血因子Ⅻ适用于遗传性纤维蛋白缺乏症所致出血不耐受体征的替代治疗。本品不得与其他血液制品混合使用,以保证其稳定性及安全性。
5.人凝血因子Ⅶ
人凝血因子Ⅶ用于存在严重的内源性凝血途径缺陷导致的危及生命的出血的紧急情况下的辅助治疗。本品须在具有丰富经验的临床医师监督下使用,且必须具备监测血小板功能、凝血状态以及控制可能发生的出血事件的能力。
以上药品均需要在医生指导下使用,不可私自盲目用药。同时注意观察自身病情变化,定期复查,以便及时发现异常情况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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