肠内营养粉剂
1.畏食及相关的疾病患者:如精神(或神经)性疾病或损伤、心肺 疾病的恶病质、癌性恶病质、癌肿治疗晚期、艾滋病、心功能不 全、意识障碍、创伤或烧伤引起的食欲缺乏患者。 2.机械性胃肠道功能紊乱患者:如头颈部癌肿、颌面部损伤、颅 面部或颈部术后、上消化道阻塞(如食管狭窄)、咀嚼或吞咽困 难、接受机械换气的患者。 3.代谢性胃肠道功能障碍患者:如严重胃肠道狭窄、肠瘘患者。 4.危重疾病患者:如大面积烧伤、创伤、脓毒血症、大手术后恢 复期的患者。 5.脂肪或ω-3脂肪酸需要量增加的患者。 6.营养不良患者的术前喂
肠内营养粉剂是一种专门针对无法经口进食的人群设计的配方,通过补充人体所需的营养物质来维持生命活动。肠内营养粉剂适用于多种人群,包括但不限于畏食及相关的疾病患者、机械性胃肠道功能紊乱患者、代谢性胃肠道功能障碍患者、危重疾病患者、脂肪或ω-3脂肪酸需要量增加的患者以及营养不良患者的术前喂养。在使用肠内营养粉剂之前,应先咨询专业医师的意见,并严格按照医嘱进行操作。
1.溶解:将肠内营养粉剂倒入容器中,然后加入适量的冷水,通常为700毫升,使粉末充分溶解。
2.喂养方式:对于管饲喂养,需将调制好的溶液通过喂养管输送到患者的胃、十二指肠或空肠上段。对于口服,可直接饮用。
3.储存时间:调制好的溶液应在冰箱内保存不超过24小时,超过此时间应丢弃。
4.加热温度:如果需要加热,应避免煮沸,以免破坏营养成分。
5.初始剂量:对于初次胃肠道喂养的患者,初始剂量为半罐/日,并在2-3日内逐渐增加至所需量。
6.滴速控制:正常情况下,肠内营养粉剂的滴速应控制在100-125毫升/分。
该药的副作用可能因个体差异而异。如果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任何不适症状,如恶心、呕吐、腹泻等,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就医。该药禁忌包括对药物成分过敏者禁用;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心力衰竭者禁用。此外,对于存在消化道梗阻、肠道吸收不良等情况的患者,也不宜使用本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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