琥乙红霉素颗粒
1.本品可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2.军团菌病。3.肺炎支原体肺炎。4.肺炎衣原体肺炎。5.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6.沙眼衣原体结膜炎。7.厌氧菌所致的口腔感染。8.空肠弯曲菌肠炎。9.百日咳。10.风湿热复发、感染性心内膜炎(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脏瓣膜置换术后)及口腔、上呼吸道医疗操作时的预防
琥乙红霉素颗粒的使用期限约为1-3年。若药物未开封且在适宜储存条件下,则使用期限相对较长。
琥乙红霉素颗粒是一种抗生素,主要用于治疗细菌感染,其使用期限通常为1-3年。在适当的储存条件下,如在干燥、阴凉、避光的地方保存,并且患者没有特殊情况,如过敏反应或长期用药需求,药物效果保持较好,使用期限相对较长。如果药物储存不当,如受潮、阳光直射等,或患者存在特殊情况,如长期服用或存在药物过敏史,都可能缩短琥乙红霉素颗粒的使用期限。
在使用琥乙红霉素颗粒时,应遵循医生指导,合理使用,避免长期或滥用,以确保药物效果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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