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冒灵颗粒(忠宁) 举报/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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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忠宁制药有限公司
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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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书
【通用名称】: 感冒灵颗粒
【商品名称】: 忠宁
【英文名称】: GanMaoLingKeLi(ZhongNing)
【汉语拼音】: GanMaoLingKeLi
【成份】: 三叉苦、金盏银盘、野菊花、岗梅、咖啡因、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薄荷油。辅料为蔗糖粉。
【性状】: 本品为浅棕色至深棕色颗粒;味甜、微苦。【适应症/功能主治】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规格型号】10g*9袋【用法用量】开水冲服,一次10克,一日3次。【不良反应】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禁忌】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注意事项】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3.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糖尿病患者、上消化道溃疡患者、膀胱颈梗阻、幽门十二指肠梗阻、甲状腺机能亢进、青光眼以及前列腺肥大等患者慎用。5.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6.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7.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服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管理机械及高空作业等。10.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2.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3.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儿童用药】【老年患者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药物相互作用】drugInteractions【药物过量】【药理毒理】【药代动力学】【贮藏】密封。【包装】10g*9袋/盒。【有效期】24月【执行标准】部标八册【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5022393【生产企业】广西忠宁制药有限公司
【功能主治】: 解热镇痛。用于感冒引起的头痛,发热,鼻塞。流涕,咽痛等。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0克(1袋),一日3次。
【不良反应】: 偶见皮疹、荨麻疹、药热及粒细胞减少;可见困倦、嗜睡、口渴、虚弱感;长期大量用药会导致肝肾功能异常。
【禁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本品含对乙酰氨基酚、马来酸氯苯那敏、咖啡因。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膀胱颈梗阻、甲状腺功能亢进、青光眼、高血压和前列腺肥大者慎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4.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5.糖尿病患者及有心脏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服药3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1、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并用,有增加肾毒性的危险。 2、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理作用】: 尚不明确
【贮藏】: 密封
【规格】: 每袋重10g(含对乙酰氨基酚0.2g)
【包装规格】: 盒。
【有效期】: 24个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2393
【企业名称】: 广西忠宁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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