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孢克洛缓释片(希优洛) 举报/反馈

头孢克洛缓释片 1
Rx GS1
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
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头孢克洛缓释片
说明书
【通用名称】: 头孢克洛缓释片
【商品名称】: 希优洛
【英文名称】: Cefaclor Sustained-Release Tablets
【汉语拼音】: Toubaokeluo Huanshi Pian
【成份】: 本品主要成分为头孢克洛,其化学名为(6R,7R)-7-[(R)-2-氨基-2-苯乙酰氨基]-3-氯-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一水合物。
【性状】: 本品为淡黄色的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金黄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链球菌、肺炎球菌、大肠杆菌、肺炎杆菌、流感杆菌、痢疾杆菌等敏感菌株引起的下列部位的轻、中度感染:1.扁桃体炎、扁桃体周围炎、咽喉炎、支气管炎、肺炎、支气管肺炎、哮喘和支气管扩张感染以及手术后感染;2.急性及慢性肾盂肾炎、膀胱炎、前列腺炎及泌尿生殖系统感染;3.中耳炎、外耳炎、鼻窦炎;4.上颌骨周围炎、上颌骨骨膜炎、上颌骨髓炎、急性腭炎、牙槽脓肿、根尖性牙周炎、智齿周围炎、拔牙后感染;5.睑腺炎、睑炎、急性泪囊炎;6.毛囊炎、疖、丹毒、蜂窝组织炎、脓疱病、痈、痤疮感染、皮下脓肿、创伤感染、乳腺炎、淋巴管炎等。
【用法用量】: 口服,成年人常用剂量为一次375mg(一次1片),一日2次,重症患者剂量加倍。
【不良反应】: 1.严重不良反应 (1)休克、过敏反应(呼吸困难、全身潮红、浮肿等):给药时应注意观察,一旦发现即终止给药,并予适当的处置。 (2)急性肾功能不全等严重肾损害,注意观察,一旦出现应停止给药并处理。 (3)伪膜性大肠炎伴血便:当腹痛、多次腹泻时,应终止给药并做适当处理。 (4)皮肤、粘膜、炎症、眼症候群(sterens-Johnson症候群),中毒性表皮坏死(Lyell症候群):应立即停药并作处理。 (5)间质性肺炎、PIE症候群:有发热、咳嗽、呼吸困难、胸部X线异常、红血球增多等伴随的间质性肺炎,PIE症候群时应停止给药,并给予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 2.其他不良反应 (1)过敏:发疹、荨麻疹、红斑、发热、淋巴结肿胀、关节痛等。 (2)贫血、血小板减少、红细胞增多。 (3)黄疸、GOT、GPT、AL-P升高。 (4)恶心、呕吐、腹泻、胃部不适、胸闷、食欲不振。 (5)菌群失调。 (6)维生素K、维生素B缺乏倾向。 (7)其他:如头痛等。
【禁忌】: 对头孢克洛和其它头孢菌素过敏的患者禁用本品。
【注意事项】: 1.对青霉素过敏者应慎用。 2.对于肾功能轻度不全者,可不减用量;对肾功能严重不全或完全丧失者,应降低用量。 3.长期应用可致菌群失调,还可引起继发性感染。 4.青霉素系列抗生素有过敏既往史的患者慎用;本人、双亲、兄弟有支气管哮喘,发疹,荨麻疹等过敏性体质者慎用。 5.临床检验值有时会出现直接coombs试验阳性;有时会出现尿糖假阳性。
【儿童注意事项】: 新生儿的用药安全尚未确定。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孕妇慎用。 2.本品可经乳汁排出,故哺乳期妇女应慎用或暂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 间期。
【药物相互作用】: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药理作用】: 本品为第二代头孢菌素,属口服半合成抗菌素,具有广谱抗革兰氏阳性菌和革兰氏阴性菌的作用,其作用机理与其他头孢菌素相同,主要通过抑制细胞壁的合成达到杀菌作用。本品对某些细菌的β-内酰胺酶稳定,所以,某些产β-内酰胺酶的微生物可能对本品是敏感的。 体外和临床研究已证实本品对以下多数微生物有抗菌活性: 革兰氏阳性菌: 金黄色葡萄球菌、化脓链球菌、肺炎链球菌,本品对抗甲氧西林钠的葡萄球菌无效。 革兰氏阴性菌: 流感嗜血杆菌(仅针对非产β-内酰胺酶的菌株)、卡他莫拉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的菌株)。
【贮藏】: 密封,在凉暗处保存。有效期:一年半
【规格】: 0.375g (按无水物计)
【包装规格】: 0.375g*6s/盒。
【有效期】: 暂定24个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10733
【企业名称】: 天津市中央药业有限公司
【企业简称】: 天津中央药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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