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热解毒口服液(康隆) 举报/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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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C 医保
哈尔滨市康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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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书
【通用名称】: 清热解毒口服液
【商品名称】: 康隆
【汉语拼音】: Qing re Jie du Kou fu ye
【成份】: 石膏、金银花、玄参、地黄、连翘、栀子、甜地丁、黄芩、龙胆、板蓝根、知母、麦冬、
【性状】: 本品为棕红色的液体、味甜、微苦。
【功能主治】: 清热解毒。用于热毒壅盛所致的发热面赤、烦躁口渴、咽喉肿痛;流感、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毫升,一日3次,儿童酌减;或遵医嘱。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藏】: 密封,避光
【规格】: 每支装10毫升
【有效期】: 24个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11020477
【企业名称】: 哈尔滨市康隆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简称】: 康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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