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桑菊颗粒 举报/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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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TC GS1
深圳市新光联合制药有限公司
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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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书
【通用名称】: 夏桑菊颗粒
【汉语拼音】: XiaSangJuKeLi
【成份】: 夏枯草,野菊花,桑叶。辅料为蔗糖粉。
【性状】: 本品为棕褐色的颗粒,味甜。
【功能主治】: 清肝明目,疏风散热,除湿痹,解疮毒。用于风热感冒,目赤头痛,头晕耳鸣,咽喉肿痛,疔疮肿毒等症,并可作清凉饮料。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10~20克,一日3次。
【不良反应】: 尚不明确。
【禁忌】: 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成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恶寒重,发热轻,无汗,头痛,鼻塞,流清涕,喉痒咳嗽。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如胸闷、心悸等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 6.小儿、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脾胃虚寒,症见腹痛、喜暖、泄泻者慎用。 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理作用】: 药理实验证实,夏桑菊颗粒可以广谱抗病毒,杀菌、消炎,迅速缓解感冒引起的发热、嗓子痛、咳嗽等症状,并能调节免疫,增强机体抗病康复能力。
【贮藏】: 密封。
【规格】: 每袋装10克
【有效期】: 24个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4021787
【企业名称】: 深圳市新光联合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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