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称】:
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
【商品名称】:
米乐松
【英文名称】:
Methylprednisolone Sodium Succinate for Injection
【汉语拼音】:
ZhuSheYongJiaPoNiLongHuPoSuanNa
【适应症】:
除非用于某些内分泌疾病的替代治疗,糖皮质激素仅仅是一种对症治疗的药物。1.抗炎治疗——风湿性疾病作为短期使用的辅助药物(帮助患者度过急性期或危重期),用于:(1)创伤后骨关节炎(2)骨关节炎引发的滑膜炎(3)类风湿性关节炎,包括幼年型类风湿性关节炎(个别患者可能需要低剂量维持治疗)(4)急性或亚急性滑囊炎(5)上踝炎(6)急性非特异性踺鞘炎(7)急性痛风性关节炎(8)银屑病关节炎(9)强直性脊柱炎2.胶原疾病(免疫复合物疾病)用于下列疾病危重期或维持治疗:(1)系统性红斑狼疮(和狼疮性肾炎)(2)急性风湿性心肌炎(3)全身性皮肌炎(多发性肌炎)(4)结节性多动脉炎(5)古德帕斯彻综合征(GoodPasture'sSyndrome)3.皮肤疾病(1)天疱疮(2)严重的多形红斑(Stevens-Johnson综合征)(3)剥脱性皮炎(4)大疱疱疹性皮炎(5)严重的脂溢性皮炎(6)严重的银屑病(7)蕈样真菌病(8)荨麻疹4.过敏状态用于控制如下以常规疗法难以处理的严重的或造成机能损伤的过敏性疾病:(1)支气管哮喘(2)接触性皮炎(3)异位性皮炎(4)血清病(5)季节性或全年性过敏性鼻炎(6)药物过敏反应(7)荨麻疹样输血反应(8)急性非感染性喉头水肿(肾上腺素为首选药物)5.眼部疾病严重的眼部急、慢性过敏和炎症,例如:(1)眼部带状疱疹(2)虹膜炎、虹膜睫状体炎(3)脉络膜视网膜炎(4)扩散性后房色素层炎和脉络膜炎(5)视神经炎(6)交感性眼炎6.胃肠道疾病帮助患者度过以下疾病的危重期:(1)溃疡性结肠炎(全身治疗)(2)局限性回肠炎(全身治疗)7.呼吸道疾病(1)肺部肉瘤病(2)铍中毒(3)与适当的抗结核化疗法合用于暴发性或扩散性肺结核(4)其它方法不能控制的吕弗勒氏综合征(Loeffler'sSyndrom)(5)吸入性肺炎8.水肿状态:用于无尿毒症的自发性或狼疮性肾病综合征的利尿及缓解蛋白尿9.免疫抑制治疗(1)器官移植治疗血液疾病及肿瘤(2)血液疾病:获得性(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成人自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癫(仅允许静脉注射,禁忌肌肉注射)、成人继发性血小板减少、幼红细胞减少(红细胞性贫血)、先天性(红细胞)再生不良性贫血(3)肿瘤10.用于下列疾病的姑息治疗:(1)成人白血病和淋巴瘤(2)儿童急性白血病(3)治疗休克继发于肾上腺皮质机能不全的休克,或因可能存在的肾上腺皮质机能不全而使休克对常规治疗无反应(常用药是氢化可的松;若不希望有盐皮质激素活性,可使用甲泼尼龙)。对常规治疗无反应的失血性、创伤性及手术性休克。尽管没有完善的(双盲对照)临床研究,但动物实验的资料显示本品可能对常规疗法(例如:补液)无效的休克有效。同时请参阅【注意事项】中的“感染性休克”部分。11.其它(1)神经系统由原发性或转移性肿瘤、或手术及放疗引起的脑水肿多发性硬化症急性危重期急性脊髓损伤。治疗应在创伤后8小时内开始。——与适当的抗结核化疗法合用,用于伴有蛛网膜下腔阻塞或趋于阻塞的结核性脑膜炎——累及神经或心肌的旋毛虫病——预防癌症化疗引起的恶心、呕吐(2)内分泌失调——原发性或继发性肾上腺皮质机能不全——急性肾上腺皮质机能不全以上疾病,氢化可的松或可的松为首选药物;如有需要,合成的糖皮质激素可与盐皮质激素合用。已知患有或可能患有肾上腺机能不全的患者,在手术前和发生严重创伤或疾病时给药尚不明确。——先天性肾上腺增生——非化脓性甲状腺炎——癌症引起的高钙血症
【用法用量】:
作为对生命构成威胁的情况的辅助药物时,推荐剂量为30mg/kg,应至少用30分钟静脉注射。
根据临床需要,此剂量可在医院内于48小时内每隔4-6小时重复一次(参阅【注意事项】)。
冲击疗法,用于疾病严重恶化和/或对常规治疗(如:非甾体类抗炎药,金盐及青霉胺)无反应的疾病。
建议方案:
类风湿性关节炎:
1g/天,静脉注射,用1、2、3或4天;
1g/月,静脉注射,用6个月。
因大剂量皮质类固醇能引起心律失常,因此仅限在医院内使用本治疗方法,以便及时做心电图及除颤。
每次应至少用30分钟给药,如果治疗后一周内病情无好转,或因病情需要,本治疗方案可重复。
预防肿瘤化疗引起的恶心及呕吐
建议方案:
关于化疗引起的轻至中度呕吐:
在化疗前1小时、化疗开始时及化疗结束后,以至少5分钟静脉注射本品250mg。在给予首剂本品时,可同时给予氯化酚噻嗪以增强效果。
关于化疗引起的重度呕吐:
化疗前1小时,以至少5分钟静脉注射本品250mg,同时给予适量的灭吐灵或丁酰苯类药物,随后在化疗开始时及结束时分别静脉注射本品250mg。
急性脊髓损伤
治疗应在损伤后8小时内开始。
对于在损伤3h内接受治疗的患者:初始剂量为每公斤体重30mg甲泼尼龙,在持续的医疗监护下,以15分钟静脉注射。
大剂量注射后应暂停45分钟,随后以5.4mg/kg/小时的速度持续静脉滴注23小时。应选择与大剂量注射不同的注射部位安置输液泵。
对于在损伤3-8h内接受治疗的患者:初始剂量为每公斤体重30mg甲泼尼龙,在持续的医疗监护下,以15分钟静脉注射。大剂量注射后应暂停45分钟,随后以5.4mg/kg/小时的速度持续静脉滴注47小时。
仅此适应症能以此速度进行大剂量注射,并且要在心电监护并能提供除颤器的情况下进行。短时间内静脉注射大剂量甲泼尼龙(以不到10分钟的时间给予大于500mg的甲泼尼龙)可能引起心律失常、循环性虚脱及心脏停搏。
其它适应症
初始剂量从10mg到500mg不等,依临床疾病而变化。大剂量甲泼尼龙可用于短期内控制某些急性重症疾病,如:支气管哮喘、血清病、荨麻疹样输血反应及多发性硬化症急性恶化期。小于等于250mg的初始剂量应至少用5分钟静脉注射;大于250mg的初始剂量应至少用30分钟静脉注射。根据患者的反应及临床需要,间隔一段时间后可静脉注射或肌肉注射下一剂量。皮质类固醇只可辅助,不可替代常规疗法。
婴儿和儿童可减量,但不仅仅是依据年龄和体格大小,而更应考虑疾病的严重程度及患者的反应。每24小时总量不应少于0.5mg/kg。
用药数天后,必须逐量递减用药剂量或逐步停药。如果慢性疾病自发缓解,应停止治疗。长期治疗的患者应定期作常规实验室检查,如:尿常规,饭后2小时血糖,血压和体重,胸部X线检查。有溃疡史或明显消化不良的患者应作上消化道X线检查。中断长期治疗的患者也需要作医疗监护。
本品可通过静脉注射、肌肉注射或静脉滴注给药,紧急情况的治疗应使用静脉注射。静脉注射(肌肉注射)时,按指导方法配制溶液。
关于使用双室瓶的指导
1.按下塑料推动器,使稀释液流入下层瓶室。
2.轻轻摇动药瓶。
3.除去塞子中心的塑料袢。
4.用适当的消毒剂消毒顶部橡皮头。
5.将针头垂直插入橡皮头中心直至可以见到针尖,倒转药瓶并抽取药液。
关于使用小瓶的指导
在无菌的环境下将稀释液加入含无菌粉末的小瓶。只可使用特殊的稀释液。
制备输注溶液
首先按指示制备溶液。起始治疗方法可能是用至少5分钟(剂量小于或等于250mg)至少30分钟(剂量大于250mg)静脉注射甲泼尼龙;下一剂量可能减少并用同样方法给药。如果需要,该药物可稀释后给药,方法为将已溶解的药品与5%葡萄糖水溶液、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与0.45%氯化钠的混合液混合。配制后的溶液在48小时内物理和化学性质保持稳定。
【不良反应】:
1. 可能会观察到全身性不良反应。尽管在短期治疗时很少出现,但仍应仔细随访。这是类固醇治疗的随访工作的一部分,并不针对某一药物。糖皮质激素(如甲泼尼龙)可能的不良反应为:感染和侵染:掩盖感染、潜在感染发作、机会性感染眼部异常:后房囊下白内障、眼球突出。长期应用糖皮质激素可引起青光眼(可能累及视神经),并增加眼部继发真菌或病毒感染的机会。
2. 为防止角膜穿孔,糖皮质激素应慎用于眼部单纯疱疹患者。
3. 心脏异常:某些敏感患者的充血性心力衰竭、心肌梗死后心肌破裂、心律失常。
4. 据报道,短时间内静脉注射大剂量甲泼尼龙(10分钟内所给的量超过0.5g)会引起心律失常和/或循环性虚脱和/或心脏停搏。也有报道说大剂量甲泼尼龙会引起心动过缓,但与给药速度或滴注时间可能无关。另有报道说大剂量糖皮质激素会引起心动过速。
5. 血管异常:高血压、低血压、瘀点。
6. 呼吸系统、胸和纵隔异常:较大剂量糖皮质激素给药时伴发的持续性呃逆。
7. 胃肠道异常:可能伴穿孔和出血的消化道溃疡、消化道出血、胰腺炎、食管炎、肠穿孔。
8. 皮肤和皮下组织异常:瘀斑、皮肤薄且脆弱。反复局部皮下注射可能引起局部皮肤萎缩。
9. 肌肉骨骼和结缔组织异常:类固醇肌病、肌无力、骨质疏松、无菌性坏死。
10. 生殖系统和乳房异常:月经失调。
11. 全身异常和给药部位情况:伤口愈合不良、抑制儿童生长。
12. 实验室检查:钾丢失、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基酸转移酶(AST)和碱性磷酸酶升高,因蛋白质分解造成的负氮平衡.眼内压增高,抑制皮试反应。
13. 损伤、中毒和操作并发症:病理性骨折、椎体压缩性骨折、肌腱断裂(主要见于跟腱)。
体液与电解质紊乱。
【禁忌】:
1. 全身性霉菌感染。
2. 对甲泼尼龙琥珀酸钠或辅料过敏者。
3. 相对禁忌症
4. 特殊危险人群:
5. 对属于下列特殊危险人群的患者应采取严密的医疗监护并应尽可能缩短疗程(同时参阅【注意事项】和【不良反应】):儿童;糖尿病患者;高血压患者;有精神病史者;有明显症状的某些感染性疾病,如结核病;或有明显症状的某些病毒性疾病,如波及眼部的疱疹及带状疱疹。
6. 为避免相容性和稳定性问题,应尽可能将本品与其它药物分开给药。
【注意事项】:
1. 一项多中心研究结果表明,本品不应常规用于治疗颅脑损伤。在该研究中,甲泼尼龙琥珀酸钠组患者损伤后2周的死亡率高于安慰剂组(相对危险度1.18)。但死亡率的增加与本品治疗之间的因果关系尚未确立。
2. 特殊危险人群
对属于下列特殊危险人群的患者应采取严密的医疗监护并应尽可能缩短疗程。
1. 儿童:长期每天服用分次给予糖皮质激素会抑制儿童的生长,这种治疗方法只可用于非常危重的情况。
2. 糖尿病患者:引发潜在的糖尿病或增加糖尿病患者对胰岛素和口服降糖药的需求。
3. 高血压患者:使动脉性高血压病情恶化。
4. 有精神病史者:已有的情绪不稳和精神病倾向可能会因服用皮质类固醇而加重。
3. 因糖皮质激素治疗的并发症与用药的剂量和时间有关,对每个病例均需就剂量、疗程及每天给药还是隔日给药作出风险/利益评价。
4. 采用皮质类固醇治疗异常紧急状况的患者,在紧急状况发生前、发生时和发生后须加大速效皮质类固醇的剂量。
5. 皮质类固醇可能会掩盖感染的若干症状,治疗期间亦可能发生新的感染。使用皮质类固醇可能会减弱抵抗力而无法使感染局限。
6. 一项为明确本品治疗感染性休克的有效性所作的研究发现,参加研究时已有血清肌酐水平升高或激素治疗开始后有继发感染的病人死亡率较高。
7. 本品用于结核活动期患者时,应仅限于暴发性或扩散性结核病,皮质激素可与适当的抗结核病药物联用以控制病情。如皮质类固醇用于结核病潜伏期或结核菌素试验阳性的患者时,必须小心观察以防疾病复发。此类患者长期服用皮质类固醇期间应接受化学预防治疗。
8. 由于极少数经胃肠道外接受类固醇治疗的患者发生过过敏反应(如支气管痉挛),因此在给药前应采取适当的预防措施,特别对有药物过敏史的患者。
9. 逐量递减用药量可减少因用药而产生的肾上腺皮质机能不全现象。这种相对机能不全现象可在停药后持续数月,因而在此期间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应恢复服药;由于盐皮质激素的分泌也可能被抑制,应同时补充盐份和/或给予盐皮质激素。
10. 甲状腺功能减退和肝硬化会增强皮质类固醇的作用。
11. 皮质类固醇应慎用于眼部单纯疱疹患者,以免引起角膜穿孔。
12. 糖皮质激素应慎用于非特异性溃疡性结肠炎的患者。
13. 应注意观察长期接受类固醇激素治疗的婴儿及儿童的生长发育情况。
14.某些制剂中含苯甲醇。据报道苯甲醇与致命的早产儿喘息综合症(以持续喘息为特征的呼吸紊乱)有关。
15. 在解释整套生物学检查和数据时(如:皮试,甲状腺素水平),应将类固醇治疗因素考虑在内。
16. 通常情况下应尽量缩短疗程(同时参阅【用法用量】)。长期治疗后停药也应在医疗监护下进行(逐量递减,评估肾上腺皮质的功能)。肾上腺皮质机能不全最重要的症状为无力、直立性低血压及抑郁。
17. 避免在三角肌注射,因为此部位皮下萎缩发病率高。
18. 如用药时发现不良反应/不良事件应告知医生。
19. 本品使用苯甲醇作为溶媒,禁止用于儿童肌肉注射。
20. 运动员慎用。
【儿童注意事项】:
婴儿和儿童可减量,但不仅仅是依据年龄和体积大小,而更应考虑疾病的严重程度及患者的反应。每24小时总量不应少于0.5mg/kg。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 一些动物实验表明,母亲服用大剂量皮质类固醇可能引起胎儿畸形。
2. 因未作过足够的人类生殖研究,因而当皮质类固醇用于孕妇、哺乳妇女或准备生育的妇女时,应仔细衡量它的益处与它对母亲和胚胎或胎儿的潜在危险之间的关系。只有当确实需要时,皮质类固醇才可用于孕妇。如果在怀孕期间必须停用已长期服用的皮质类固醇(与其它长期疗法相同),停药过程必须逐步进行(同时参阅【用法用量】)。然而某些疾病的治疗(如肾上腺皮质机能不全的替代治疗)可能需要继续,甚至增加剂量。因皮质类固醇很容易透过胎盘,对怀孕期间用过大量皮质类固醇的母亲生育的婴儿,应仔细观察和评价是否有肾上腺皮质机能减退的迹象。
3. 本品对分娩的影响尚未知。
4. 皮质类固醇随乳汁分泌。
【老人注意事项】:
目前尚缺乏本品老年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及有效性研究资料。请遵医嘱用药。
【药物相互作用】:
有益的相互作用
1. 预防肿瘤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2. 轻至中度呕吐的化疗方案:氯化酚噻嗪可与首剂甲泼尼龙(化疗前1小时)合用以增强效果。
3. 重度呕吐的化疗方案:灭吐灵或丁酰苯类药物可与首剂甲泼尼龙(化疗前1小时)合用以增强效果。
4. 本品与其它抗结核化疗法联合,可用于治疗暴发性或扩散性肺结核及伴有蛛网膜下腔阻塞或趋于阻塞的结核性脑膜炎。
5. 本品经常与烷化剂、抗代谢类药物及长春花碱类药物联合用于肿瘤疾病,如白血病及淋巴瘤。
有害的相互作用
1. 本品与致溃疡药物(如水杨酸盐和非甾体抗炎药)合用,会增加发生消化道并发症的危险。
2. 本品与噻嗪类利尿药合用,会增加糖耐量异常的危险。
3. 本品会增加糖尿病患者对胰岛素和口服降糖药的需求。
4. 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不可接种牛痘,也不可接受其它免疫措施,特别是大剂量服用的患者,因为有出现神经系统并发症和/或缺乏抗体反应的危险。
5. 本品与乙酰水杨酸联合用于凝血酶原过少的患者时应谨慎。
6. 有报道同时服用本品和环孢菌素会引起惊厥。因为上述两种药物会互相抑制对方的代谢,所以服用任一药物时引起的惊厥和其它副反应在同时服用两种药物时更易发生。
【药理作用】:
本品为可供静脉及肌肉注射用的甲泼尼龙,是一种合成的糖皮质激素。这种高浓度的水溶液特别适用于需用作用强、起效快的激素治疗的疾病状态。甲泼尼龙具有很强的抗炎、免疫抑制及抗过敏活性。
糖皮质激素扩散透过细胞膜,并与胞浆内特异的受体相结合。此结合物随后进入细胞核内与DNA(染色质)结合,启动信使核糖核酸(mRNA)的转录,继而合成各种酶蛋白,据认为,糖皮质激素最终即靠这些酶得以发挥其多种全身作用。糖皮质激素不仅对炎症和免疫过程有重要作用,而且影响碳水化合物、蛋白质和脂肪代谢,并且对心血管系统、骨骼肌肉系统及中枢神经系统也有作用。
作用于炎症和免疫过程:
糖皮质激素的大部分治疗作用都与它的抗炎、免疫抑制和抗过敏特性有关,这些特性会导致下列结果:
减少炎症病灶周围的免疫活性细胞
减少血管扩张
稳定溶酶体膜
抑制吞噬作用
减少前列腺素和相关物质的产生
4mg甲泼尼龙的糖皮质激素作用(抗炎作用)与20mg氢化可的松相同。甲泼尼龙仅有很低的盐皮质激素作用(200mg甲泼尼龙等价于Img脱氧皮质酮)。
对碳水化合物及蛋白质代谢的作用:
糖皮质激素具有分解蛋白质的作用,释放出的氨基酸经糖异生过程在肝脏内转化为葡萄糖和糖原;同时,外周组织对葡萄糖的吸收减少,从而导致血糖增高和葡萄糖尿。有糖尿病倾向的患者尤其明显。
对脂肪代谢的作用:
糖皮质激素具有分解脂肪的作用,该作用主要影响四肢;另外,糖皮质激素又具有脂肪合成作用,该作用在胸部、颈部和头部尤为明显。所有这些导致了脂肪的重新分布。
糖皮质激素的最大药理作用出现在血药峰浓度之后,表明其大部分作用是通过改变酶活性引起的,而不是药物的直接作用。
【贮藏】:
未溶解的药品,密闭,15-25℃保存。 用所附稀释液溶解所得的溶液可在室温(15-25℃)下贮藏48小时。
【规格】:
0.25g(以甲泼尼龙C22H30O5计)
【企业名称】:
国药集团容生制药有限公司
【企业简称】:
国药容生制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