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苓合剂为处方药,须由执业医师或其它有处方权的专业人员开具处方购买,并在医师、药师指导下使用。一般建议患者遵医嘱用药,不可私自随意服用。如果需长期服用精苓合剂,应在医生指导下合理应用。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如出现皮疹等过敏反应时应立即停药。
2.孕妇慎服:由于精苓合剂中的部分药物成分可能会通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故而孕妇在怀孕期间要慎重用药,尤其是妊娠早期3个月内,尽量避免使用。
3.运动员慎用:精苓合剂中某些活性成分可能会影响运动功能和感觉神经传导速度,在用药前请咨询专业医生的意见。
4.饮食宜清淡:不宜食用辛辣刺激性食物,以免影响脾胃功能,降低疗效。
5.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若连续用药两周后症状未缓解,请及时到医院就诊。
6.对本品过敏者及脾虚挟湿热浊毒者不适用:因本品苦寒滑利,易伤脾气,所以食少便溏或腹泻者均当忌服。
7.小儿用法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小儿体质虚弱或大便次数增多者慎用。
8.药品过期且超过有效期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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