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名称】:
奈韦拉平片
【英文名称】:
Nevirapine Tablets
【汉语拼音】:
Nai Wei La Ping Pian
【成份】:
本品主要成分:奈韦拉平,其化学名为11-环丙基-5,11-二氢-4-甲基-6H-二吡啶并[3,2-b:2#39;,3#39;-e][1,4]二氮杂卓-6-酮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治疗HIV-1感染,应与其他抗HIV-1药物联合用药。可单独用于预防母婴传播。
【用法用量】:
成人:口服,一次200mg,一日一次,连续14天(这一导入期的应用可以降低皮疹的发生率);之后改为一日两次,一次200mg,并同时使用至少两种以上的其它抗HIV-1药物。儿童患者:2个月至8岁(不含8岁)的儿童患者推荐口服剂量是用药初始14天内一天一次每次4mg/kg;之后改为一天两次,每次7mg/kg。8岁及8岁以上的儿童患者推荐剂量为初始14天内,一天一次,每次4mg/kg;之后改为一天两次,每次4mg/kg。任何患者每天的总用药量不能超过400mg。应告知患者按照处方剂量每日服用奈韦拉平的必要性。如果漏服药物,患者应该尽快服用下一次药物,但不要加倍服用。如果患者停用奈韦拉平超过七天,应按照给药的原则重新开始,即200mg药物,每日一次导入,之后每次200mg,每日二次。
【不良反应】:
皮疹、肝功异常、疲劳、发热、头痛、嗜睡、消化道不良反应和肌痛。重症肝炎/肝衰竭和过敏反应。
【注意事项】:
本品治疗后的初始8周是很关键的阶段,对患者情况需进行严密的监测,及时发现潜在的严重和威胁生命的皮肤反应或严重的肝炎/肝衰竭。另外必须严格遵守剂量要求,尤其是在14天导入期时。对于监控检查的频率,有专家指出至少每月一次以上,特别在增加剂量之前及增加后2周。对由于严重皮疹,皮疹伴全身症状,过敏反应和奈韦拉平引起的肝炎而永久中断奈韦拉平治疗的患者不能重新服用。在服用奈韦拉平期间,继往出现AST或ALT正常值上限5倍,重新服用韦拉平后迅速复发肝功能不正常的患者应禁用。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的清除率比成人快,且随年龄的增大而清楚率降低。副作用与成人类似。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受孕大鼠和兔的生殖研究中未发现明显致畸作用。当大鼠在给药剂量所产生的系统暴露量(以AUC计)高出临床推荐剂量下人体系统暴露量的50%时,可见胎仔体重明显下降,但对母体及胎仔发育无影响。对妊娠妇女缺乏合适的、对照的治疗HIV-1的感染的研究。仅在用药潜在益处大于用药可能造成的胎儿危害时,才考虑孕妇使用本品。
哺乳:从一项正在进行中的药代动力学研究(ACT克250)的初步结果看,对于10位HIV-1感染的孕妇在分娩前平均5.8小时开始单次服用本品100毫克或200毫克,奈韦拉平能够通过胎盘并存在于乳汁中。建议HIV感染母亲不要给他们的婴儿哺乳,以免产后传染给婴儿HIV。
【老人注意事项】:
对于55岁以上的HIV患者,奈韦拉平的药代动力学尚未评估。
【药物相互作用】:
奈韦拉平是肝细胞色素P450代谢酶的诱导剂,可以降低主要由CYP3A、CYP2B代谢的药物的血浆浓度。因此,如果一个患者正在接受由CYP3A或CYP2B代谢的药物的一个稳定剂量的治疗,若开始合用本品,前者剂量需要调整。
【药理作用】:
奈韦拉平是人体免疫缺陷病毒(HIV-1)的非核苷类逆转录酶抑制剂(NNRTI)。奈韦拉平与HIV-1的逆转录酶(RT)直接连接并通过使此酶的催化端破裂来阻断RNA依赖和DNA依赖的DNA聚合酶活性。奈韦拉平不与底物或三磷酸核苷产生竞争。
【执行标准】: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YBH10552006
【企业名称】:
北京星昊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简称】:
北京星昊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