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酸缺乏,皮炎,舌炎 | 适应症 | 烟酸缺乏,皮炎,舌炎 |
100mg | 规格 | 50毫克 |
北京四环制药有限公司 | 厂家 | 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国药准字H11020126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2020221 |
1.用于防治糙皮病等烟酸缺乏病。也用作血管扩张药,治疗高脂血症。 2.严格控制或选择饮食,或接受肠道外营养的病人,因营养不良体重骤减,妊娠期、哺乳期,以及服用异烟肼者,严重烟瘾、酗酒、吸毒者,烟酸需要量均增加。 | 功效主治 | 用于预防和治疗烟酸缺乏症如糙皮病,皮炎、舌炎等。 |
口服: 1.成人: (1)糙皮病,常用量:每次50~100mg,每日500mg,如有胃部不适,宜与牛奶同服或进餐时服,一般同时服用维生素B1、B2、B6各5mg。 (2)抗高血脂,开始口服100mg,一日3次,4~7日后可增加至每次1~2g,一日3次。 2.儿童:糙皮病,常用量:每次25~50mg,一日2~3次。 | 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 |
剂型_片剂 | 剂型 | 剂型_片剂 |
1.烟酸在肾功能正常时几乎不会发生毒性反应。 2.烟酸的一般反应有:感觉温热、皮肤发红,特别在脸面和颈部,头痛。 3.大量烟酸可导致腹泻、头晕、乏力、皮肤干燥、瘙痒、眼干燥、 恶心、呕吐、胃痛等。 4.偶尔大量应用烟酸可致高血糖、高尿酸、心律失常、肝毒性反应。 5.一般服用烟酸2周后,血管扩张及胃肠道不适可渐适应,逐渐增加用量可避免上述反应。如有严重皮肤潮红、瘙痒、胃肠道不适,应减小剂量。 | 不良反应 | 1.本品在肾功能正常时几乎不会发生毒性反应。本品的一般不良反应有:感觉温热、皮肤发红,特别在脸面和颈部,头痛等血管扩张反应; 2.大剂量用药可导致腹泻、头晕、乏力、皮肤干燥、瘙痒、眼干燥、恶心、呕吐、胃痛,高血糖、高尿酸、心律失常、肝毒性反应; 3.一般服烟酸2周后,血管扩张及胃肠道不适可渐适应,逐渐增加用量可避免上述反应。如有严重皮肤潮红、瘙痒、胃肠道不适、应减少剂量。 |
(1)对本药过敏者。(2)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或动脉出血者。(3)原因未明的氨基转移酶升高或活动性肝病患者。 | 禁忌症 | 1 溃疡病患者禁用。 2 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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