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用药 以“少或无”为原则
老年人用药以“少或无”为原则的说法不准确,在治疗老年人的用药时,应当注意药物的适应证、药物的剂量、用药的时间等,否则可能会影响老年人的身体健康。
1、药物的适应证:如果老年人存在药物适应证,即可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药物,以治疗老年人的疾病,防止病情加重或是延缓疾病的进展;
2、药物的剂量:在给老年人用药时,应当注意给药剂量,不可以给予过多或过少的药物剂量,以免影响治疗效果,甚至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
3、用药的时间:此类药物一般是在疾病发生后使用,如果是短期用药,一般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使疾病得到控制,如果是长期用药,则可能会使药物持续刺激机体,不能达到疾病的治疗效果;
4、其他:如果老年人患有比较严重的慢性疾病,比如高血压、糖尿病等,在使用药物治疗时,所需要的时间可能会较长,但具体的时间没有固定的数值,需要遵医嘱用药。对于慢性疾病来说,可以每年定期去医院复查,了解自身的恢复情况,由医生判断是否需要更换药物或是停止服药。
另外,老年人在用药前,还应该考虑是否有用药禁忌,比如对此药物过敏的人群应避免使用,否则可能会因为药物的过敏反应而出现过敏症状,比如皮肤瘙痒、皮疹等。此外,在用药期间,还应当避免私自增加药物的剂量,以免加重肝肾负担,反而不利于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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