氨甲环酸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一般不用本品。本品尚适用于:1.前列腺、尿道、肺、脑、子宫、肾上腺、甲状腺等富有纤溶酶原激活物脏器的外伤或手术出血。2.用作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t→PA)、链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物。3.人工流产、胎盘早期剥落、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纤溶性出血。4.病理性宫腔内局部纤溶性增高的月经过多,眼前房出血及严重鼻出血。5.中枢动脉瘤破裂所致的轻度出血,如蛛网膜下腔出血和颅内动脉瘤出血,应用
氨甲环酸可能会出现恶心、呕吐等胃肠道不适症状以及皮肤瘙痒、荨麻疹等过敏反应。
上述不良反应可能与药物的化学结构及其代谢产物对机体产生的刺激作用有关。此外,个体差异也可能影响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和严重程度。因此,在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患者的临床表现,及时发现并处理不良反应。
氨甲环酸还可能出现凝血功能异常、颅内出血等情况,这主要是由于抑制纤溶酶原激活物而引起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
在使用氨甲环酸时需监测患者是否有出血倾向,并注意观察是否出现新的或加重的头痛等症状。对于存在出血风险者,应谨慎使用以减少潜在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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