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分散片 举报/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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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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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书
【通用名称】: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分散片
【英文名称】: Amoxicillin and Clavulanate Potassium Dispersible Tablets
【汉语拼音】: AmoxicillinandClavulanatePotassiumDispersibleTablets
【成份】: 本品由阿莫西林三水合物和克拉维酸钾组成。
【性状】: 本品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类白色或淡黄色。
【适应症】: 可用于治疗如下条件中指明的微生物的敏感菌株引起的感染: 下呼吸系统感染:由b-内酰胺酶产生菌嗜血杆菌或摩拉克菌引起; 中耳炎:由b-内酰胺酶产生菌嗜血杆菌或摩拉克菌引起; 窦炎:由b-内酰胺酶产生菌嗜血杆菌或摩拉克菌引起; 皮肤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由b-内酰胺酶产生菌葡萄球菌、大肠杆菌或克雷白杆菌引起; 尿路感染:由大肠杆菌、克雷白杆菌或肠杆菌引起。
【用法用量】: 本品可直接吞服,或置于适量温开水中,搅拌至完全溶解后服用。 1.一般成人及大于12岁儿童,每次2片,一日三次。 2.7~12岁儿童,每次1.5片,一日三次。 3.1~7岁儿童,每次1片,一日三次。 4.3个月~1岁儿童,每次半片,一日三次。 5.严重感染时,剂量可加倍或遵医嘱。未经重新检查,连续治疗期不超过14天。
【不良反应】: 1.常见胃肠道反应如腹泻、恶心和呕吐等。 2.皮疹,尤其易发生于传染性单核细胞增多症者。 3.可见过敏性休克、药物热和哮喘等。 4.偶见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白细胞降低及念珠菌或耐药菌引起的二重感染。
【禁忌】:   青霉素类药物过敏者或肝功能不全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患者每次开始服用本品前,必须先进行青霉素皮试;   2.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及有哮喘、湿疹、枯草热、荨麻疹等过敏性疾病史和严重肝功能障碍者慎用;   3.本品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药物之间有交叉过敏性;若有过敏反应产生,则应立即停用本品,并采取相应措施;   4.本品和氨苄西林有完全交叉耐药性,与其他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有交叉耐药性;   5.肾功能减退者应根据血浆肌酐清除率调整剂量或给药间期;血液透析可影响本品中阿莫西林的血药浓度,因此在血液透析过程中及结束时应加服本品1次;   6.对怀疑为伴梅毒损害之淋病患者,在使用本品前应进行暗视野检查,并至少在4个月内,每月接受血清试验一次;   7.严重肝功能减退者慎用;长期或大剂量服用本品者,应定期检查肝、肾、造血系统功能和检测血清钾或钠;   8.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   ①硫酸铜法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   ②可使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或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值升高。
【儿童注意事项】: 详见说明书。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本品可通过胎盘,脐带血中浓度为母体血药浓度的1/4~1/3,故孕妇禁用。2、本品可分泌入母乳中,可能使婴儿致敏并引起腹泻、皮疹、念球菌属感染等,故哺乳期妇女慎用或用药期间暂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应根据肾功能情况调整用药剂量或用药间期。
【药物相互作用】: 1.阿司匹林、吲哚美辛、保泰松、磺胺药可减少本品在肾小管的排泄,因而使本品的血药浓度升高,血消除半衰期(t1/2b)延长,毒性也可能增加。 2.本品与别嘌醇合用时,皮疹发生率显著增高,故应避免合用。 3.本品不宜与双硫仑等乙醛脱氢酶抑制药合用。 4.本品与氯霉素合用于细菌性脑膜炎时,远期后遗症的发生率较两者单用时高。 5.本品可刺激雌激素代谢或减少其肠肝循环,因此可降低口服避孕药的效果。 6.氯霉素、红霉素、四环素类等抗生素和磺胺药等抑菌药可干扰本品的杀菌活性,因此不宜与本品合用,尤其在治疗脑膜炎或急需杀菌药的严重感染时。 7.本品可加强华法林的作用。 8.氨基糖苷类抗生素在亚抑菌浓度时一般可增强本品对粪肠球菌的体外杀菌作用。 9.由于本品在胃肠道的吸收不受食物影响,故可在空腹或餐后服用,并可与牛奶等食物同服;与食物同服可减少胃肠道反应。
【药理作用】: 本品为阿莫西林和克拉维酸钾的复方制剂。阿莫西林为广谱青霉素类抗生素,克拉维酸钾本身只有微弱的抗菌活性,但具有强大广谱β内酰胺酶抑制作用,两者合用,可保护阿莫西林免遭β内酰胺酶水解。本品的抗菌谱与阿莫西林相同,且有所扩大。对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表皮葡萄球菌、凝固酶阴性葡萄球菌及肠球菌均具良好作用,对某些产β内酰胺酶的肠肝菌科细菌、流感嗜血杆菌、卡他莫拉菌、脆弱拟杆菌等也有较好抗菌活性。本品对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及肠杆菌属等产染色体介导Ⅰ型酶的肠杆菌科细菌和假单胞菌属无作用。
【贮藏】: 遮光、密封,在凉暗干燥处保存。
【规格】: 312.5mg(C16H19N3O5S 250mg与C8H9NO5 62.5mg)
【包装规格】: 312.5mg(C16H19N3O5S 250mg与C8H9NO5 62.5mg)
【有效期】: 24个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23002
【企业名称】: 浙江亚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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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江苏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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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价开放又涨价了这是什么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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