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沃替尼片
本品用于含铂化疗后疾病进展或不耐受标准含铂化疗的、具有间质-上皮转化因子(MET)外显子14跳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成人患者。本适应症是基于一项单臂临床试验的客观缓解率和缓解持续时间结果给予的附条件批准。本适应症的完全批准将取决于后续开展的确证性试验的临床获益。
赛沃替尼过期后不能继续使用。
赛沃替尼过期后,药物的有效成分可能会分解、变质或者失效,不仅无法起到应有的治疗效果,甚至会产生毒副作用,导致不良反应的发生,严重时可加重病情。因此,为了安全起见,过期的赛沃替尼不宜继续使用。
虽然具体情况不明确,但若患者在不知道药品过期的情况下误服了过期的赛沃替尼,应立即前往医院就诊,并告知医生所服用的过期药物,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建议患者在日常生活中注意观察药物性状是否发生改变,同时关注生产日期与有效期等信息,以确保用药安全有效。另外,对于需要长期使用的药物,可以咨询药师或医师关于储存条件和期限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