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沃替尼片
本品用于含铂化疗后疾病进展或不耐受标准含铂化疗的、具有间质-上皮转化因子(MET)外显子14跳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成人患者。本适应症是基于一项单臂临床试验的客观缓解率和缓解持续时间结果给予的附条件批准。本适应症的完全批准将取决于后续开展的确证性试验的临床获益。
赛沃替尼片不建议两天用一次。
赛沃替尼片为抗肿瘤药,用于既往接受过至少2种系统性化疗后复发或难治性经典型霍奇金淋巴瘤患者的治疗。本品推荐剂量为每次160mg,每日口服一次,连续服用5天,休息23天为一个周期。如果将服药频次改为两天一次,则会导致血药浓度波动较大,不利于维持稳定的治疗效果,甚至可能会引起严重的副作用。因此,赛沃替尼片不可以两天用一次。
在使用赛沃替尼片时,还应注意监测可能出现的血液学毒性、肝功能损害等不良反应,并定期随访。
患者应在专业医生指导下规范使用赛沃替尼片以确保治疗效果与安全性。若出现任何不适症状应及时就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