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属于紫杉烷类抗肿瘤抗生素,通过抑制微管解聚来发挥其作用。适用于治疗联合化疗失败的转移性乳腺癌或辅助化疗后6个月内复发的乳腺癌。必须由具有丰富经验的医师开具处方并在严密监测下使用;不可自行增减剂量或更改用药方式。
1.注射用紫杉醇(白蛋白结合型)小孩使用的正确方法如下:
- 对联合化疗失败的转移性乳腺癌或辅助化疗后复发的乳腺癌患者,建议使用剂量260mg/m^2。
- 静脉滴注30分钟,每3周给药一次。
- 肝功能异常:尚未进行对肝功能异常患者使用本药的临床研究,对血胆红素>1.5mg/dL的患者,本药的适宜剂量尚不清楚。
- 肾功能异常:尚未进行对有肾功能损害的患者使用本药的临床研究,在随机对照试验中,排除了血肌酐>2mg/dL的患者。对有肾功能损害的患者,本药的适宜剂量尚不清楚。
- 降低剂量:治疗期间如患者出现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ANC<500/mm^3持续1周或1周以上)或出现严重感觉神经毒性则应将后续疗程的治疗剂量减到220mg/m^2。
- 如再次出现上述严重中性粒细胞减少或感觉神经毒性则应再将随后的治疗剂量减到180mg/m^2。
- 对于出现3度感觉神经毒性的患者应暂停给药,待神经毒性恹复至≤2度后方可继续治疗,并在后续治疗时需降低剂量。

- 物配制和给药注意事项:本品是一种细胞毒类抗癌药物,与其他有潜在毒性的紫杉醇类化合物一样,应小心处理,建议戴手套进行操作。
- 预处理:本药给药前不需给予患者抗过敏药预处理。
- 静脉滴注前物配制:本品在分散溶解前是一种无菌冻干块状物或粉末,为避免发生错误,在分散溶解前请仔细阅读以下药物配制指导。
- 分散溶解后瓶内溶液应呈乳白色、无可见微粒的匀质液体。
- 稳定性:本品原包装未开瓶在20℃-30℃温度范围内储存到标签上所注明的日期是稳定的。
- 冰冻或冷藏都不会对产品的稳定性造成不良影响。
- 分散溶解后输液袋中悬浮液的稳定性:按要求配制的悬浮液从药瓶中转移到输液袋后应立即使用。
- 在室温(20℃-25℃)和室内光照条件下输液袋中悬浮液可保存8小时。
- 丢弃任何未用完的药液。
该药的副作用包括但不限于脱发、中性粒细胞减少、感觉神经毒性、心电图异常、疲劳/乏力、肌肉痛/关节痛、AST水平升高、碱性磷酸酶水平升高、贫血、恶心、感染和腹泻。该药禁忌包括对紫杉醇或人血白蛋白过敏的患者禁用本品。治疗前如患者外周血中性粒细胞数低于1500/mm3,不应给予本药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