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用硼替佐米
多发性骨髓瘤 本品可联合美法仑和泼尼松( MP 方案)用于既往未经治疗的且不适合大剂量化疗和骨髓移植的多发性骨髓瘤患者的治疗;或单药用于至少接受过一种或一种以上治疗后复发的多发性骨髓瘤患者的治疗。 套细胞淋巴瘤 本品可用于复发或难治性套细胞淋巴瘤患者的治疗,此患者在使用本品前至少接受过一种治疗。用于该适应症的安全有效性数据来自国外一项针对既往治疗后复发的套细胞淋巴瘤的单臂 II 期临床研究,尚缺乏针对中国人群的临床研究数据。
注射用硼替佐米是一种蛋白酶体抑制剂类抗肿瘤药物。本品适用于多种癌症的治疗,包括多发性骨髓瘤和套细胞淋巴瘤。必须由具有丰富经验的医师指导,并密切监测不良反应。
1.注射用硼替佐米不同人群的用法用量如下:
- 未经治疗的多发性骨髓瘤患者:本品在联合口服美法仑和口服泼尼松进行治疗时,于3~5秒内经静脉推注。每个疗程6周,共9个疗程。
- 在第1~4疗程内,每周给予本品2次(第1、4、8、11、22、25、29和32天)。
- 在第5~9疗程内,每周给予本品1次(第1、8、22和29天)。
- 两次给药至少间隔72小时。
- 复发的多发性骨髓瘤患者和复发的套细胞淋巴瘤患者单药治疗:推荐剂量为单次注射1.3mg/m2,每周注射2次,连续注射2周(即在第1、4、8和11天注射)后停药10天(即从第12至第21天)。
- 3周为1个疗程,两次给药至少间隔72小时。
- 对于超过8个疗程的延续性治疗,可按标准方案给药。
- 对于复发的多发性骨髓瘤患者,也可以按每周1次给药、连续给药4周的维持方案(第1、8、15和22天),随后是13天的休息期(第23至35天)。
- 剂量调整:当发生任何3级非血液学毒性或任何4级血液学毒性(不包括下面讨论的神经病变)时,应暂停本品治疗。一旦毒性症状得到缓解,可以重新开始本品的治疗,剂量减少25%。
- 肝功能损伤患者:轻度肝功能损伤患者不需要调整起始剂量并应按推荐剂量治疗。中重度肝功能损伤患者使用本品的起始剂量应降为0.7mg/m2,根据患者第一个周期的耐受性,随后的治疗剂量增加至1.0mg/m2或进一步降至0.5mg/m2。
- 肾功能损伤的患者:本品的药代动力学不受患者肾功能损伤程度的影响,故肾功能损伤的患者无需调整本品的剂量。
- 给药方法:本品须用生理盐水完全溶解后在3~5秒内通过中央静脉导管或外周静脉注射,随后使用注射用0.9%氯化钠溶液冲洗。
该药的副作用可能包括周围神经病变、贫血、感染风险增加等。还可能出现恶心、呕吐、腹泻等胃肠道不适症状。该药禁忌对硼替佐米、硼或者甘露醇过敏的患者禁用。同时,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使用此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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