赖诺普利胶囊(易集康) 举报/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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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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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书
【通用名称】: 赖诺普利胶囊
【商品名称】: 易集康
【英文名称】: Lisinopril Capsules
【汉语拼音】: Lainuopuli Jiaonang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赖诺普利。
【性状】: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颗粒或粉末。
【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及肾血管性高血压,可单独使用或与其它类的抗高血压药如利尿药合并使用。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在用洋地黄或利尿剂效果不好时可加用本品。
【用法用量】: 本品吸收不受食物影响,可在饭前、饭中或饭后服用,日服一次。 原发性高血压 对原发性高血压患者,通常建议起始剂量应为2.5~5mg,有效维持剂量为每日10~20mg。剂量应按血压的变化来调整,每日最高剂量为40mg。肾损伤的患者、不能中断利尿剂治疗的患者、因种种原因血容量减少和/或血钠降低的患者以及肾血管性高血压的患者,应服用较低的起始剂量。 使用利尿剂治疗的患者 开始用本品治疗时可能会产生症状性低血压,同时使用利尿剂的患者更有可能出现症状性低血压,由于这些患者血容量减少并且/或钠流失,所以应慎重合并用药。在开始使用本品治疗前2~3天应停用利尿剂。对利尿剂不能停用的患者,本品治疗应从5mg开始,以后的剂量调整应根据血压来进行。如有需要,利尿剂可以重新使用。
【不良反应】: 对照临床试验表明:本品一般耐受性良好。大多数情况下,不良反应在性质上是轻微的并且是一过性的。在对照临床试验中,本品表现出的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头昏(6.5%)、头痛(5.4%)、腹泻(3.8%)和疲劳(2.9%)。其它发生率高于1%的不良反应为咳嗽、恶心、皮疹、症状性低血压、体位性低血压、心悸、胸痛和哮喘。最常见的停药原因为头痛和咳嗽。少见的不良反应有:昏厥、周围性水肿、皮炎、便秘、胃炎、焦虑、失眠、感觉异常、关节痛、肌痛、哮喘等。 过敏/血管神经性水肿 脸部、肢体、嘴唇、舌头、声门和/或咽喉、神经性水肿罕见(见注意事项),如出现应立即停药。
【禁忌】: 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的患者、有使用ACE抑制剂治疗引起血管神经性水肿病史的患者、高钾血症患者禁用。
【注意事项】: 在无并发症的高血压患者罕见症状性低血压。如果患者已有血容量减少(如利尿治疗、限盐饮食、透析、腹泻或呕吐),服用本品更有可能发生低血压。充血性心衰患者不论是否伴有肾功能不全,均可能发生症状性低血压,重度心衰患者更易发生症状性低血压。这些患者应在医生监护下开始治疗,调整赖诺普利和/或利尿剂的剂量时必须密切随访。 如出现低血压,患者可平卧,必要时静脉输入生理盐水。一过性的低血压没有必要禁忌再次服用本品,经扩充血容量使血压增加后,再次服用没有问题。在正常血压或低血压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赖诺普利可引起血压的进一步降低,这种作用是预期,通常不需要中断治疗。如果低血压出现症状,则必要减少剂量或停用本品。
【儿童注意事项】: 在小儿研究中不充分。在新生儿和婴儿,会有少尿和神经异常之虞,可能与本品引起血压降低导致肾、脑缺血有关。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未对孕妇应用本品进行研究,仅对孕妇的潜在益处胜过对胎儿的潜在风险时,方可用于孕妇。2.本品是否分泌到人奶中尚不清楚。由于许多药物分泌到人奶中,所以哺乳期妇女服用本品应慎重。
【老人注意事项】: 在临床研究中,未获得本品的有效性或安全性与年龄有关的变化,然而肾功能减退的高龄患者应按表1原则来确定本品的起始剂量,此后,根据血压的反应调整剂量。
【药物相互作用】: 1、 与利尿剂合并使用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加用利尿剂,抗高血压作用通常增强。对已用利尿剂和特别是近期用利尿剂治疗的患者,当加用本品时可能会出现血压的过度降低。在开始用本品治疗前通过停用利尿剂,可大大减少症状低血压的可能性。本品开始用小剂量,逐渐调整剂量。 2、 与其他降压药同用时降压作用加强,其中与引起肾素释出或影响交感活性的药物呈较大的相加作用,与β阻滞剂呈小于相加的作用。 3、 与潴钾利尿药如螺内酯、氨苯蝶啶、阿米洛利同用可能引起血钾过高。 4、 非甾体类抗炎止痛药尤其吲哚美辛(indomethacin)可通过抑制前列腺素合成与引起水、钠潴留,与本品同用时可使本品的降压作用减弱。
【药理作用】: 赖诺普利系一种合成的肽衍生物,为一个口服的长效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使血管紧张素II(一种强的血管收缩剂)和醛固酮的浓度降低,导致外周血管扩张、血管阻力降低,从而降低血压。研究资料显示:长期使用本品治疗,作用不会减弱,立即停药也不会出现血压反跳。在充血性心衰患者,赖诺普利通过扩张动脉与静脉而降低心脏前、后负荷,增加心输出量,而无反射性心动过速。本品很少产生噻嗪类药物引起的血钾过低和血尿酸过多。
【贮藏】: 遮光、密封、常温(10~30℃)下保存。
【规格】: 以C21H31N3O5计 10mg
【包装规格】: 16s/盒,16粒x10盒,10mg*20s/盒,10mg*28s/盒,10mg*24s/盒
【有效期】: 18个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4280
【企业名称】: 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企业简称】: 丽珠丽珠制药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