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孢克洛干混悬剂(均必治) 举报/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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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x GS1
珠海金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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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书
【通用名称】: 头孢克洛干混悬剂
【商品名称】: 均必治
【英文名称】: CefaclorGranules
【汉语拼音】: TouZuoKeLuoGanHunXuanJi
【成份】: 本品的活性成份为头孢克洛,其化学名为(6R,7R)-7-[(R)-2-氨基-2-苯乙酰氨基]-3-氯-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2-甲酸一水合物。分子量:C15H14ClN3O4S·H2O
【性状】: 本品为细小颗粒或粉末;气芳香,味甜。
【适应症】: 本品主要适用于敏感菌所致的呼吸系统、泌尿系统、耳鼻喉科及皮肤、软组织感染等。
【用法用量】: 1.成人:一次0.25g,一日3次。严重感染患者剂量可加倍,但一日总量不超过4g。或遵医嘱。2.小儿:按体重一日20~40mg/kg,分3次给予,但一日总量不超过1g。
【不良反应】: 1.多见胃肠道反应:软便、腹泻、胃部不适、食欲不振、恶心、呕吐、暖气等。2.血清病样反应较其他抗生素多见,小儿尤其常见,典型症状包括皮肤反应和关节痛。3.过敏应:皮疹、荨麻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外阴瘙痒等。4.其他:血清氨基转移酶、尿素氮及肌酐轻度升高、蛋白尿、管型尿等。
【禁忌】: 对本品及其他头孢菌素类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本品与青霉素类或头霉素(cephamycin)有交叉过敏反应,因此对青霉素类、青霉素衍生物、青霉胺及头霉素过敏者慎用。2.肾功能减退及肝功能损害者慎用。3.有胃肠道疾病史者,特别是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性结肠炎者慎用。4.长期服用本品可致菌群失调,引发继发性感染。5.对实验室检查指标的干扰:抗球蛋白(Coombs)试验可出现阳性;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呈假阳性,但葡萄糖酶试验法不受影响;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和血尿素氮可升高;采用Jaffe反应进行血清和尿肌酐值测定时可有假性增高。6.本品宜空腹口服,因食物可延迟其吸收。牛奶不影响本品吸收。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儿童注意事项】: 新生儿的用药安全尚未确定。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1.孕妇:对小鼠和大鼠进行多次的生殖研究,剂量高达人用量的12倍,对白鼬的研究剂量为人最大用量的三倍。结果表明没有头孢克洛损害生育力或危及胎儿的任何证据。然而,对孕妇尚无充分的严格对照的临床研究。因为动物生殖研究并不能完全预测人体的反应,所以除非确有必要,孕妇是不宜使用该品的。2.分娩:头孢克洛对分娩的影响尚不清楚。3.哺乳期妇女:哺乳妇女一次口服头孢克洛500mg后,在母乳中可测出少量的头孢克洛,在服后2、3、4和5小时的平均水平分别是0.18、0.20、0.21和0.16mg/L,在第1小时测出痕量药
【老人注意事项】: 据文献资料报道,相对于45岁以下健康成人受试者,健康老年受试者(65岁以上)单独服用的750mg头孢克洛,40-45%患者有高AUC.且20%患者有低的肾脏清除率。这些不同主要是由与年龄有关的肾脏功能性疾病引起。在临床研究上,当老年患者按成人推荐剂量服用时,临床效果和安全性类似于成人患者,老年患者服用剂量并无不同。因此,除非老年患者虚弱、营养不良或严重肾功能损害,一般不需要调整剂量。
【药物相互作用】: 药物/实验直试验相互作用;在使用本尼迪特氏和费林氏 溶液以及使用CLINITEST片,而不是使用TES-TAPE(葡萄糖酶试 纸,美国礼来公司)的试验中,服用头孢克洛病人尿中的葡萄 糖可能显示假阳性反应. / 头孢克洛和口阻抗凝剂同服时抗凝作用增强罕见报道. 与其它B内酰胺类抗生素一样,头孢克洛经肾排泄受到丙磺舒 的抑制.
【药理作用】: 本品为广谱半合成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对产青霉素酶金黄色葡萄球菌、A组溶血性链球菌、草绿色链球菌和表皮葡萄球菌的活性与头孢羟氨苄相同,对不产酶金黄色葡萄球菌和肺炎球菌的抗菌作用较头孢羟氨苄强2~4倍。对革兰阴性杆菌包括对大肠埃希菌和肺炎克雷伯菌等的活性较头孢氨苄强,与头孢羟氨苄相仿,对奇异变形杆菌、沙门菌属和志贺菌属的活性较头孢羟氨苄强。2.9~8mg/L的本品可抑制所有流感嗜血杆菌,包括对氨苄西林耐药的菌株。卡他莫拉菌和淋病奈瑟菌对本品很敏感。吲哚阳性变形杆菌、沙雷菌属、不动杆菌属和铜绿假单胞菌均对本品耐药。本品的作用机制是抑制细菌细胞壁的合成。
【贮藏】: 药品阴凉贮存区(20℃以下)
【规格】: 以C15H14ClN3O4片计0.125克
【包装规格】: 每盒10袋,药用复合膜袋装,5袋/盒,0.125g*12袋/盒,0.125g*3袋/盒,0.125g*4袋/盒,0.125g*6袋/盒,0.125g*7袋/盒,0.125g*8袋/盒,0.125g*9袋/盒,0.125g*11袋/盒,0.125g*13袋/盒,0.125g*14袋/盒,0.125g*15袋/盒,每盒24袋
【有效期】: 18个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93247
【企业名称】: 珠海金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简称】: 金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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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山东潍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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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买不到这种药,是不是不生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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