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4ml:0.4mg) | 规格 | 0.1%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厂家 | |
国药准字H20133263 | 批准文号 | H20150150 |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干燥综合征(Sjogrens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eyesyndrome)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 功效主治 | 用于干眼症,缓解干眼症状。 |
一般1次1滴,一日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一般使用0.1%浓度的玻璃酸钠滴眼液,重症疾患以及效果不明显时使用0.3%的玻璃酸钠滴眼液。 | 用法用量 | 正常使用为一日三次,一次一滴。如需要也可増加使用频率。如需使用频率更高(如每天使用超过10次)请在眼科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可在配戴隐形眼镜时使用,本品使硬性和软性隐形眼镜的配戴更加舒适,且不会形成任何的附着或残留物。 本品适于长期治疗。 |
至批准时为止的调查以及使用结果调查的共计4208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74例(1.76%)。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睑瘙痒感19件(0.45%),眼刺激感15(0.36%),结膜充血10件(0.24%),眼睑炎7件(0.17%)。出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药等妥善的处置。 | 不良反应 | 本品不含防腐剂。本品使用后仅有极少数病例可能会出现眼部不适,如眼部瘙痒、多泪、烧灼感、眼睛剌痛、结膜充血、视物模糊等,一般停药后不良反应立刻消失。如上述症状明显或持续存在,应停止使用该药,去医院检查。 |
尚不明确。 | 禁忌症 | 对本品中任一成分有过敏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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