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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米普利片(瑞泰)
雷米普利片(瑞泰)
适应症 原发性高血压,高血压,急性心肌梗死,心肌梗死,心力衰竭
10mg 规格 5毫克
厂家 赛诺菲(北京)制药有限公司
H20140442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0766
暂无数据 功效主治 原发性高血压;急性心肌梗死2-9天后出现的轻-中度心力衰竭(NYHA II和III)。
雷米普利治疗初期,尤其是伴有盐和/或体液流失患者(如呕吐/腹泻,利尿治疗),心衰患者(尤其是心肌梗死后)或严重高血压患者,可能会产生血压过度降低现象。如果可能,开始用雷米普利治疗前,应纠正盐和/或体液流失,减少或停止现正使用的利尿剂至少2-3天(在心衰患者,必须权衡容量负荷过重的风险)。这些患者的治疗应当以最低单剂量开始,早晨服用1.25mg雷米普利(如半片雷米普利片2.5mg)。初次给药后,雷米普利和/或利尿剂剂量增加时,患者均应给予医疗监护至少8小时,以免发生难以控制的低血压反应。年长患者(大于65岁 用法用量 1 单剂量和每天给药量的剂量学 注意: 在雷米普利片治疗初期可能会引起血压过度降低,尤其是患者伴有盐和/或体液流失(如呕吐/腹泻,利尿治疗),心衰-尤其是心肌梗死后-或严重高血压。 如果可能,开始用雷米普利片治疗前,应纠正盐和/或体液流失,减少或停用现正使用的利尿剂(在心衰患者,必须权衡容量负荷过重的风险)。 这些患者的治疗应当以最低单剂量开始,早晨服用1.25mg雷米普利。 首剂后,每当雷米普利片和/或利尿剂剂量增加时,这些病人应给予医疗监护至少8小时,以免发生难以控制的低血压反应。 患有恶性高血压或心衰的患者-尤其是急性心肌梗死后-用雷米普利片治疗时应住院。 除非另有医嘱,以下剂量推荐适用于肾功能正常的患者: 原发性高血压 起始剂量一般为2.5mg雷米普利片晨服,如果该剂量血压不能恢复正常,可增加至每天5mg。 增加剂量时应该有最小3周的间隔。维持剂量一般为每日2.5-5mg,最大剂量不超过每日10mg。 急性心肌梗死后(2-9天)轻中度心衰(NYHA II和III)的治疗 注意: 用药剂量的调整只能在血流动力学稳定的病人住院的情况下进行。 同时服用其他抗高血压药物的患者,必须小心监测,以免发生低血压。 起始每日剂量一般为2.5mg,早晚分服。 如果此起始剂量患者耐受不了(如血压过低),应该降低到1.25mg,早晚分服。 根据患者的情况,剂量可增加。间隔1-2天剂量可加倍,至每日最大剂量5mg雷米普利,早晚分服。 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肌酐清除率30-60ml/min或血清肌酐浓度1.2且1.8mg/dl),老年患者(超过65岁)或糖尿病患者的剂量起始剂量为1.25mg晨服(见起始剂量注意事项),维持量通常为每天2.5mg雷米普利片。每天最大剂量不能超过5mg雷米普利片。 2 给药方法和持续时间 不管什么时候就餐,足量液体吞服即可。依适应证和剂量的不同,指定的每日剂量可在早晨一次完全服用或分成两次(早晚各一次)服用。 加服利尿剂可增强雷米普利片的降压效果。 对急性心肌梗死后出现心衰的患者,不得早于梗死后2日内开始服用雷米普利片,但也不应迟于梗死后10天才开始服用。另外建议给予雷米普利片至少15个月。
剂型 剂型_片剂
在使用雷米普利片或其它ACE抑制剂治疗期间,已观察到如下列不良反应:心血管:偶尔地,尤其在使用雷米普利片治疗的初始阶段和伴有盐和/或体液流失的患者(如先前的利尿剂治疗)、心衰-尤其是急性心肌梗死后,严重高血压,当雷米普利片和/或利尿剂的剂量增加时,可能会出现血压过度降低(低血压,直立性低血压),伴有头晕、头重脚轻(一些病人注意力丧失)、出汗、虚弱、视觉障碍等症状,罕见意识丧失(晕厥)。个别病例使用ACE抑制剂发生下列与血压明显下降相关的不良反应:心动过速,心悸,心绞痛,心肌梗死,TIA,脑卒中。可能出现心律失常或者心律失常加重;在用雷米普利片治疗期间,由于血管狭窄引起的循环紊乱可以加重。肾脏:偶而可发生肾损害或者肾损害加重,在个别病例导致急性肾功能衰竭。观察发现罕有蛋白尿,有时蛋白尿伴有肾功能恶化。呼吸道:有时干咳无痰和支气管炎,罕见气短、鼻窦炎、鼻炎,个别病例可能发生支气管痉挛、舌炎和口腔干燥。个别病例ACE抑制剂引起的血管神经性水肿可能进展并累及喉、咽和/或舌。推荐采取下列紧急措施:立即皮下注射0.3-0.5mg肾上腺素或者在心电图和血压监测下缓慢静脉注射0.1mg肾上腺素,接着糖皮质激素全身给药。也推荐抗组胺药物和H2受体拮抗剂静脉给药。除肾上腺素外,在已知C1灭活剂(补体C1酯酶抑制剂)缺乏时,可以考虑使用C1灭活剂。胃肠道/肝脏:偶尔出现胃肠道副作用,如胃痛、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一些病例胰酶升高)和消化系统紊乱,很少发生呕吐、腹泻、便秘和食欲丧失。在ACE抑制剂治疗期间,曾有一个综合征的罕见报道,开始时为胆汁郁积型黄疸,接着发展为肝坏死(有时会致命)。该不良反应同用药的关系尚不清楚。如果出现黄疸或显著的肝酶升高,必须停止用雷米普利片治疗,并将病人置于医疗监护之下。在用ACE抑制剂治疗期间,个别病例发生肝功能异常、肝炎、胰腺炎和肠梗阻(不全梗阻)。皮肤,血管:偶发皮肤过敏反应,如斑丘疹或苔癣疹或皮疹,荨麻疹和瘙痒罕见,可能发生严重的皮肤反应,如多形红斑或累及唇、脸和/或四肢的血管神经性水肿,需要停用雷米普利治疗。也可能发生较轻微的非血管神经性水肿,如踝关节周围。在使用ACE抑制剂治疗期间,极少见牛皮癣样疹或天疱疮样疹、皮肤对光过敏、面红、结膜刺激、脱发、指甲松离及加重或引起雷诺现象。个别病例上述皮肤反应可能伴有发热、肌痛、关节痛/关节炎、血管炎、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症和/或抗核抗体滴度增加。如果怀疑是严重的皮肤反应,立即同医生联系,如果必要,必须中止雷米普利片的治疗。神经系统:少见的副作用是头痛和疲劳。罕见的不良反应是困倦和嗜睡、忧郁、睡眠紊乱、软弱无力、性欲下降、感觉异常、平衡失调、神志迷乱、焦虑、神经质、疲乏、颤抖、听力障碍(如耳鸣)、视力模糊和味觉紊乱或者短暂丧失。血细胞计数的变化,实验室参数:血红蛋白浓度、红细胞压积、白细胞或血小板计数偶尔可能下降。尤其是肾功能损害,结缔组织病,或同时服用别嘌呤醇、普鲁卡因酰胺或一些抑制免疫反应药物的患者,罕见贫血、血小板减少症、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症。个别病例出现粒细胞减少症或全细胞减少症(如引起骨髓抑制的结果)。有报道个别病例发生同G-6-PDH缺乏相关的溶血/溶血性贫血,尚无证据证明该不良反应同ACE抑制剂有因果关系。尤其是肾功能损伤的患者,罕见血清尿素氮、肌酐和血钾浓度升高(高钾血症),血钠浓度可能下降。在糖尿病患者已观察到血清钾浓度的升高。可检出尿蛋白排出量增加。个别病例可能出现胆红素和肝酶浓度的增加。 不良反应 在使用雷米普利片或其他ACE抑制剂治疗期间,已观察到如下列不良反应: 心血管 偶尔地,尤其在使用雷米普利片治疗的初始阶段和伴有盐和/或体液流失的患者(如先前的利尿剂治疗)、心衰-尤其是急性心肌梗死后-,严重高血压,当瑞泰和/或利尿剂的剂量增加时,可能会出现血压过度降低(低血压,直立性低血压),伴有头晕、头重脚轻(一些病人注意力丧失)、出汗、虚弱、视觉障碍等症状,罕见意识丧失(晕厥)。 个别病例使用ACE抑制剂发生下列与血压明显下降相关的不良反应:心动过速,心悸,心绞痛,心肌梗死,TIA,脑卒中。可能出现心律失常或者心律失常加重;在用雷米普利片治疗期间,由于血管狭窄引起的循环紊乱可以加重。 肾脏 偶而可发生肾损害或者肾损害加重,在个别病例导致急性肾功能衰竭。观察发现罕有蛋白尿,有时蛋白尿伴有肾功能恶化。 呼吸道 有时干咳无痰和支气管炎,罕见气短、鼻窦炎、鼻炎,个别病例可能发生支气管痉挛、舌炎和口腔干燥。 个别病例ACE抑制剂引起的血管神经性水肿可能进展并累及喉、咽和/和舌。推荐采取下列紧急措施: 立即皮下注射0.3-0.5mg肾上腺素或者在心电图和血压监测下缓慢静脉注射0.1mg肾上腺素,接着糖皮质激素全身给药。 也推荐抗组胺药物和H2受体拮抗剂静脉给药。除肾上腺素外,在已知C1灭活剂(补体C1酯酶抑制剂)缺乏时,可以考虑使用C1灭活剂。 胃肠道/肝脏 偶尔出现胃肠道副作用,如胃痛、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一些病例胰酶升高)和消化系统紊乱,很少发生呕吐、腹泻、便秘和食欲丧失。 在ACE抑制剂治疗期间,曾有一个综合征的罕见报道,开始时为胆汁郁积型黄疸,接着发展为肝坏死(有时会致命)。该不良反应同用药的关系尚不清楚。 如果出现黄疸或显著的肝酶升高,必须停止用雷米普利片治疗,并将病人置于医疗监护之下。 在用ACE抑制剂治疗期间,个别病例发生肝功能异常、肝炎、胰腺炎和肠梗阻(不全梗阻)。 皮肤,血管 偶发皮肤过敏反应,如斑丘疹或苔癣疹或皮疹,荨麻疹和瘙痒罕见,可能发生严重的皮肤反应,如多形红斑或累及唇、脸和/或四肢的血管神经性水肿,需要停用雷米普利治疗。也可能发生较轻微的非血管神经性水肿,如踝关节周围。 在使用ACE抑制剂治疗期间,极少见牛皮癣样疹或天疱疮样疹、皮肤对光过敏、面红、结膜刺激、脱发、指甲松离及加重或引起雷诺现象。 个别病例上述皮肤反应可能伴有发热、肌痛、关节痛/关节炎、血管炎、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症和/或抗核抗体滴度增加。 如果怀疑是严重的皮肤反应,立即同医生联系,如果必要,必须中止雷米普利片的治疗。 神经系统 少见的副作用是头痛和疲劳。罕见的不良反应是困倦和嗜睡、忧郁、睡眠紊乱、软弱无力、性欲下降、感觉异常、平衡失调、神志迷乱、焦虑、神经质、疲乏、颤抖、听力障碍(如耳鸣)、视力模糊和味觉紊乱或者短暂丧失。 血细胞计数的变化,实验室参数 血红蛋白浓度、红细胞压积、白细胞或血小板计数偶尔可能下降。尤其是肾功能损害,结缔组织病,或同时服用别嘌呤醇、普鲁卡因酰胺或一些抑制免疫反应药物的患者,罕见贫血、血小板减少症、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症。个别病例出现粒细胞减少症或全细胞减少症(如引起骨髓抑制的结果)。 有报道个别病例发生同G-6-PDH缺乏相关的溶血/溶血性贫血,尚无证据证明该不良反应同ACE抑制剂有因果关系。 尤其是肾功能损伤的患者,罕见血清尿素氮、肌酐和血钾浓度升高(高钾血症),血钠浓度可能下降。在糖尿病患者已观察到血清钾浓度的升高。 可检出尿蛋白排出量增加。 个别病例可能出现胆红素和肝酶浓度的增加。 注意: 在用雷米普利片治疗前和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上述实验室指标。 建议短期内检查血清电解质、肌酐浓度和血象,尤其是在治疗开始时,以及处于危险中的病人(肾功能损害和结缔组织疾病的患者),或者使用免疫抑制剂、细胞抑制剂、别嘌呤醇、普鲁卡因酰胺治疗的患者。 用雷米普利片治疗期间,如果有发热、淋巴结肿大和/或咽喉疼痛症状,必须立即检查白细胞计数。 注意患者反应: 用此药治疗需要定期医学检查。由于个体反应的差异,一些患者的反应可以发生明显的改变,以至于他们驾车、操作机器或者工作时没有扶手或者安全支点的能力受到损害,在用药初期、增加剂量时或者改变剂型或者同时饮酒时尤其如此。
对雷米普利及其赋形剂过敏的患者,有血管神经性水肿病史的患者,双侧肾动脉狭窄或单肾且伴肾动脉狭窄患者,血流减低性左心室流入流出障碍患者,低血压或循环状况不稳定的患者,使用高流量膜透析的患者,使用硫酸葡聚糖进行分离性输血的患者,妊娠及哺乳妇女。 禁忌症 有血管神经性水肿病史的患者,双侧肾动脉狭窄或单肾且伴肾动脉狭窄患者,左心室血液输入或输出减少,低血压或循环状况不稳定的患者,妊娠及哺乳妇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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