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毫克 | 规格 | |
石药集团欧意药业有限公司 | 厂家 | |
国药准字H20183044 | 批准文号 | |
适用于治疗联合化疗失败的转移性乳腺癌或辅助化疗后6个月内复发的乳腺癌。除非有临床禁忌症,既往化疗中应包括一种蒽环类抗癌药。 | 功效主治 | |
对联合化疗失败的转移性乳腺癌或辅助化疗后复发的乳腺癌患者,建议使用剂量260mg/m2,静脉滴注30分钟,每3周给药一次。肝功能异常:不论适应证为何,无需对轻度肝功能异常患者(总胆红素大于ULN并小于或等于1.5*ULN,且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小于或等于于10*ULN)进行剂量调整、与肝能常的者使用相同剂量。对于治疗中度至重度肝功能异常(总胆红素15至≤5*ULN以及AST≤ *ULN)的转移性乳腺癌患者,推荐降低剂量如果患者对后续至少2个疗程的治疗耐受,减低的剂量或许可以增加至肝功能正常的乳腺癌患者的使用剂量。对于总胆红素5*ULN或AST10*ULN的恚者,由于缺乏足够的数据。不论任何适应症的患者均禁止使用本品。 | 用法用量 | |
剂型_注射剂 | 剂型 | |
由于开展临床试验的条件差异很大,试验中所观察到的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能与其他药物的临床试验中所见的不良反应发生率直接比较,也许无法反映实际治疗中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常见的不良反应(≥20%)为脱发、中性粒细胞减少、感觉神经毒性、心电图异常、疲劳/乏力、肌肉痛/关节痛、AST水平升高、碱性磷酸酶水平升高、贫血、恶心、感染和腹泻。 | 不良反应 | |
治疗前如患者外周血中性粒细胞数低于1500/mm3,不应给予本药治疗。 对紫杉醇或人血白蛋白过敏的患者,禁用本品。 | 禁忌症 | |
查看详细说明书 | 查看详细说明书 |
相关问答
更多推荐专家
查看更多三甲 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妇产儿童医院
擅长:斜視,弱視,屈光不正
三甲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擅长:化脓性中耳炎,中耳胆脂瘤,分泌性中耳炎,人工听力重建(电子耳蜗、振动声桥、骨桥),听神经瘤,面神经疾病等。
北京四惠西区医院
擅长:北京四惠西区医院主任医师张文彭擅长肺结节、肺癌、胃癌、食道癌、肝癌、胆囊癌、脑肿瘤、淋巴癌、胰腺癌、消化道肿瘤、乳腺癌、子宫肌瘤、宫颈癌等各类肿瘤疾病。
三甲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擅长:关菁医生擅长腹腔镜下输卵管类精细化手术,擅长显微外科技术与腹腔镜结合技术,重点从事腔镜下保留和恢复女性生育功能的精细手术。
昆明皮肤病专科医院
擅长:白癜风、黄褐斑等色素障碍性皮病;银屑病、红斑狼疮等免疫性皮肤病;过敏性紫癜、荨麻疹、湿疹等过敏性皮肤病;痤疮、疤痕、胎记、颜面性皮炎等损容性皮肤病及性传播疾病的诊治,以高尚的医德和精湛的医术受到患者高度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