呋喃妥因 举报/反馈

1
Rx
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药品对比
VS
呋喃妥因
呋喃妥因
原料药 规格 -
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厂家 江苏四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H11020728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73654
用于对其敏感的大肠埃希菌、肠球菌属、葡萄球菌属以及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等细菌所致的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也可用于尿路感染的预防。 功效主治 用于对其敏感的大肠埃希菌、肠球菌属、葡萄球菌属以及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等细菌所致的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也可用于尿路感染的预防。
剂型_原料药 剂型 原料药
1.恶心、呕吐、纳差和腹泻等胃肠道反应较常见。 2.皮疹、药物热、粒细胞减少、肝炎等变态反应亦可发生,有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者尚可发生溶血性贫血。 3.头痛、头昏、嗜睡、肌痛、眼球震颤等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偶可发生,多属可逆,严重者可发生周围神经炎,原有肾功能减退或长期服用本品的病人易于发生。 4.呋喃妥因偶可引起发热、咳嗽、胸痛、肺部浸润和嗜酸粒细胞增多等急性肺炎表现,停药后可迅速消失,重症患者采用皮质激素可能减轻症状;长期服用6月以上的患者,偶可引起间质性肺炎或肺纤维化,应及早停药并采取相应治疗措施。 不良反应 1.恶心、呕吐、纳差和腹泻等胃肠道反应较常见。 2.皮疹、药物热、粒细胞减少、肝炎等变态反应亦可发生,有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者尚可发生溶血性贫血。 3.头痛、头昏、嗜睡、肌痛、眼球震颤等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偶可发生,多属可逆,严重者可发生周围神经炎,原有肾功能减退或长期服用本品的病人易于发生。 4.呋喃妥因偶可引起发热、咳嗽、胸痛、肺部浸润和嗜酸粒细胞增多等急性肺炎表现,停药后可迅速消失,重症患者采用皮质激素可能减轻症状;长期服用6月以上的患者,偶可引起间质性肺炎或肺纤维化,应及早停药并采取相应治疗措施。
新生儿、足月孕妇、肾功能减退及对呋喃类药物过敏患者禁用。 禁忌症 新生儿、足月孕妇、肾功能减退及对呋喃类药物过敏患者禁用。
查看详细说明书 查看详细说明书
相关药品对比
  • 呋喃妥因
    VS
    呋喃妥因
  • 呋喃妥因
    VS
    呋喃妥因
  • 呋喃妥因
    VS
    呋喃妥因

推荐专家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