溃疡性结肠炎,结肠炎,肠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溃疡 | 适应症 | 溃疡性结肠炎,结肠炎,肠炎,类风湿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溃疡 |
0.25克 | 规格 | 0.25克 |
上海信谊天平药业有限公司 | 厂家 | 上海中西三维药业有限公司 |
国药准字H31020557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0450 |
主要用于炎症性肠病,即Crohn病和溃疡性结肠炎 | 功效主治 | 1.溃疡性结肠炎治疗轻至中度的溃疡性结肠炎;在重度溃疡性结肠炎中可作为辅助疗法。亦可用于溃疡性结肠炎缓解期的维持治疗。2.Crohn’s病用于治疗活动期的克隆病,特别是那些累及结肠的患者。3.类风湿性关节炎对水杨酸类或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疗效不显著的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幼年类风湿性关节炎(多关节型)。 |
口服.成人常用量:初剂量为一日2~3g,分3~4次口服,无明显不适量,可渐增至一日4~6g,待肠病症状缓解后逐渐减量至维持量,一日1.5~2g.小儿初剂量为一日40~60mg/kg,分3~6次口服,病情缓解后改为维持量一日30mg/kg,分3~4次口服 | 用法用量 | 炎症性肠病(主要为溃疡性结肠炎) 成人: 每天3~4g,分次口服,用药间隔应不宜超过8小时为宜,为防止消化道不耐受,初始以每天1~2g(4-8片)的小剂量开始,如果每天超过4g,应警惕毒性增加。 严重发作:每次1~2g(4~8片),每天3~4次,可与类固醇药物合用,组成强化治疗方案。 轻度及中度发作:每次1g(4片),每天3~4次。 缓解期:建议给予维持剂量以防症状重现,一般每天2~3次,每次1g(4片)。 儿童: 按每公斤体重每天40~60mg的剂量,分3~6次服用。 防止复发:按每公斤体重 |
剂型_片剂 | 剂型 | 剂型_片剂 |
血清磺胺吡啶及其代谢产物的浓度(20~40μg/ml)与毒性有关。浓度超过50μg/ml时具毒性,故应减少剂量,避免毒性反应。 1 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 2 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及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 3 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患者使用后易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见。 | 不良反应 | 1.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厌食、体温上升、红斑及搔痒、头痛、心悸。 2.下面所列的不良反应较少见,且可能与剂量有关: 血液系统反应:红细胞异常(如:溶血性贫血、巨红细胞症),紫绀 胃肠道反应:胃痛及腹痛 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头晕、耳鸣 肾脏反应:蛋白尿、血尿、 皮肤反应:皮肤黄染 3.下列反应可能与剂量无关: 血液系统反应:骨髓抑制如伴有白细胞减少、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 胃肠道反应:肝炎、胰腺炎 中枢神经系统反应:周围神经病变、无菌性脑膜炎 皮肤反应:出疹、荨麻疹、多形性红斑/S |
对磺胺类药物过敏者、孕妇、哺乳期妇女、2岁以下小儿禁用 | 禁忌症 | 对磺胺及水杨酸盐过敏者、肠梗阻或泌尿系梗阻患者、急性间歇性卟啉症患者禁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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