痢疾,肠炎 | 适应症 | 痢疾,肠炎 |
磺胺甲噁唑0.4g,甲氧苄啶80mg,颠茄流浸膏8mg | 规格 | 磺胺甲噁唑0.4克,甲氧苄啶80毫克,颠茄流浸膏8毫克 |
江西汇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厂家 | 哈药集团制药六厂 |
国药准字H36022310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3023427 |
用于痢疾杆菌引起的慢性菌痢和其他敏感致病菌引起的肠炎等。 | 功效主治 | 用于痢疾杆菌引起的慢性菌痢和其他敏感致病菌引起的肠炎等。 |
口服。 一次2片。第一天服3次,以后一日2次。1-5日为一个疗程,继续服用需遵医嘱。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片。第一天服3次,以后一日2次。1-5日为一个疗程,继续服用需遵医嘱。 |
剂型_片剂 | 剂型 | 剂型_片剂 |
1.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偶见过敏性休克。 2.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 3.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这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的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于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见。 4.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由于本品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可致游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对胆红素处理差,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偶可发生核黄疸。 5.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 6.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小管坏死的严重不良反应。 7.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一般症状轻微。偶有患者发生难辩梭状芽胞菌肠炎,此时需停药。 8.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 9.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 10.口干,视力模糊,心率加快,皮肤潮红,眩晕等。严重者可有瞳孔散大、兴奋、烦躁。 | 不良反应 | 1.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癌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内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偶见过敏性休克。 2.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及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 3.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这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碑的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于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见。 4.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几核黄疽。由于本品与胆红索竞争蛋白结合部位,可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对 |
1.对SMZ和TMP过敏者禁用。 2.由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禁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4.新生儿及2个月婴儿禁用。 5.重度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 6.青光眼、眼内压高患者禁用。 7.心动过速,患者禁用 8.前列腺肥大患者禁用。 9.幽门梗阻者禁用。 | 禁忌症 | 1.对SMZ和TMP过敏者禁用。 2.由巨幼红细胞性贫血患者禁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4.新生儿及2个月的要儿禁用。 5.重度肝肾功能损害者禁用。 6.青光眼、眼内压高患者禁用。 7.心动过速患者禁用。 8.前列腺肥大患者禁用。 9.幽门梗阻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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