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咳嗽,咳嗽,鼻塞,咽痛,口渴,风热犯肺 | 适应症 | 儿科用药,小儿咳嗽,小儿祛痰止咳,小儿止咳化痰,平喘用药,支气管炎 |
每支装10ml | 规格 | 60毫升;75毫升;100毫升;120毫升 |
广州白云山潘高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厂家 | 北京韩美药品有限公司 |
国药准字Z19991010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317 |
清热宣肺,止咳平喘。用于小儿咳嗽属风热犯肺证,症见:发热,咳嗽或咯痰,流涕或鼻塞,咽痛,口渴。 | 功效主治 | <p>用于治疗急、慢性呼吸道疾病(如急、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肺气肿等)引起的咳嗽、痰液粘稠、排痰困难、喘息等。</p> |
口服。1~2岁:每次3~5毫升;3~5岁:每次5~10毫升;6~14岁:每次10~15毫升,一日3次。 | 用法用量 | 1.小儿(12岁以下):口服,一次2.5~15ml,一日2次。2.12岁以上儿童及成人:口服,一次20ml,一日2次;症状明显好转后可减至一次10ml,一日2~3次;对严重呼吸困难患者,最初2~3天,口服一次20ml,一日3次。 |
剂型_合剂 | 剂型 | 剂型_溶液剂 |
个别患者发生恶心、呕吐、腹泻、头晕。 | 不良反应 | 1.精神神经系统:偶见头痛、手颤、嗜睡、不安、头晕、失眠、兴奋、四肢发麻等。 2.循环系统:偶见心悸、心动过速、血压升高、心律不齐等。 3.过敏症:偶见过敏性皮疹,且在部分特异体质患者中,可发生全身性过敏,表现为瘙痒、支气管痉挛、低血压、虚脱等,此时应停药。 4.其它:偶见ALT、AST升高、倦怠、胃肠不适等。 |
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 禁忌症 | 肥厚型心肌病患者;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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