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症 | 烧伤 | |
250ml:8.06g(总氨基酸)与12.5g木糖醇 | 规格 | 100ml:3.224g(总氨基酸)与5g木糖醇 |
广东利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厂家 | 湖北一半天制药有限公司 |
国药准字H20057147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6192 |
氨基酸类药。用于营养不良,低蛋白血症及外科手术前后。 | 功效主治 | 主要适用于完全肠外营养的蛋白质缺乏症,以及手术、烧伤等各种原因引起的严重蛋白质丢失的患者。 |
营养不良、低蛋白血症:一次缓慢静脉滴注500ml,或遵医嘱。外科手术前后:一次缓慢静脉滴注1500ml,或遵医嘱。按30~40滴/分钟,老年患者及重病者应根据年龄、症状、体重调整,减慢滴速。每日输入木糖醇的量不得高于100g(相当于本品2000ml)。 | 用法用量 | 1 周围静脉输注时,成人每天250~750ml,缓慢静脉滴注。为了提高氨基酸的利用率,应与葡萄糖液或脂肪乳剂并用。 2 经中心静脉输注时,成人每天500~750ml,与葡萄糖、脂肪乳剂及其他营养要素混合后经中心静脉连续输注(24小时连续使用),并应根据年龄、症状、体重等情况,按医嘱适当增减用量。 |
剂型_注射剂 | 剂型 | 剂型_注射剂 |
1过敏性:象疹样的过敏性反应,症状较少,如发生应停止用药。2消化系统:偶有恶心、呕吐等症状发生。3心血管系统:偶有心闷、心悸等症状发生。4长期输注可能引起代谢性酸中毒。偶可影响肝及肾功能。5其它:偶有发冷、发热或头痛等一般反应。 | 不良反应 | 本品可致疹样过敏反应,一旦发生应停止用药。偶有恶心、呕吐、胸闷、心悸、发冷、发热或头痛等。 |
1下列患者不得使用本品:(1)肝昏迷或有这种可能性的患者。(2)严重肾功能不全者或血氮过多者。(3)氨基酸代谢异常的患者。2下列患者慎用:(1)患有严重酸中毒者。(2)患有充血性心脏衰竭者。(3)肝脏及肾功能损伤者。 | 禁忌症 |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严重尿毒症患者和对氨基酸有代谢障碍的病人禁用。严重酸中毒、充血型心力衰竭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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