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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珍颗粒 5
OTC GS1 医保
山东凤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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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方醋酸甲羟孕酮胶囊(妇复春)
肾阴虚,肝火,五心烦热,烦热,心悸,失眠,更年期综合征,热汗 适应症 更年期综合征
每袋装6克 规格 复方
山东凤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厂家 北京康必得药业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Z20050205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03844
滋肾,宁心。用于更年期综合征属肝肾阴虚、心肝火旺证者,可改善烘热汗出,五心烦热,心悸,失眠。 功效主治 用于 40 岁以上患有更年期综合征的妇女,缓解和改善由于缺乏雌激素、孕激素、钙和维生素而引起的症状: 1.潮热汗出、烦躁失眠、骨质疏松、肌肉关节疼痛。 2.皮肤干燥、搔痒、皱折、色素沉着、老年斑出现、眼睛干涩。 3.心悸、胸闷气短、高血脂、更年期冠心病、更年期血压波动; 4.月经紊乱、外阴搔痒、阴道炎、性交痛、性器官衰退等。 5. 也可以用于非恶性肿瘤行子宫、卵巢切除术后和其他原因引致的雌激素水平下降。
冲服,一次6克,一日3次。 用法用量 口服。1.已出现更年期综合征症状的妇女,治疗量为一日1次,一次2粒,3个月为一个疗程,两个疗程后可改为维持量,一日1次,一次1粒。2.对已绝经出现更年期综合征症状的妇女,则应坚持每天服用;尚未绝经出现更年期综合征症状的妇女,每月来月经,服用20天后暂停,待下月来月经第5 天再继续服药。3.在45岁以前仅有月经紊乱症状,周期缩短或延长,月经血量减少等,可隔日1次,或一日1次,一次1粒,共服20天停10天,若10天内来月经,可在来经第5天再重复服用,连续3个月;若10天内没来月经,自第11天再重复服用,连服 3~6 个月。4.绝经10年或60岁以上出现更年期综合征症状的妇女,第1个月为适应量,一日1次,一次1粒,如效果明显,可继续服用;如效果不明显,第2个月改为一日1次,一次2粒。3个月为一个疗程,症状消失后再巩固3个月,改为维持量,一日1次,一次1粒。5.重症更年期综合征患者,可在医生指导下,适当增加剂量。6.曾用过单纯雌激素子宫尚在的患者改用醋酸甲羟孕酮复合胶囊,分两种情况:未绝经者,可在来月经,一日1次,一次2粒;若是已绝经的妇女,应先做B超测子宫内膜厚度,超过 0.5cm 应在医生指导下,服醋酸甲羟孕酮(6~10mg 10天)撤退性出血后,再服此药;如增生严重者(0.9cm以上)应刮宫作病理检查排除子宫内膜癌后,再服此药。7.应固定服药时间。每日早8时前服药;失眠患者,可在晚饭后半小时服药。
剂型_颗粒剂 剂型 剂型_胶囊剂
尚不明确。 不良反应 1%绝经5年以内的妇女用药后会有类似月经样的1-3次少量出血。出血时停药,血干净后再服,若血量较大应去妇科就诊。乳房胀一,如果胀痛应适当减量。
过敏体质或对本药过敏者慎用。 禁忌症 1.乳腺、子宫、卵巢恶性肿瘤患者禁用。 2.子宫内膜异位尚未绝经者禁用。 3.急性血栓性疾病者禁用。 4.不明原因阴道出血者禁用。 5.尚未绝经的子宫肌瘤患者禁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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