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经性皮炎,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慢性湿疹,湿疹 | 适应症 | 神经性皮炎,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慢性湿疹,湿疹 |
0.1g | 规格 | 0.1克x6片 |
武汉同药药业有限公司 | 厂家 | 国药集团武汉中联四药药业有限公司 |
国药准字H42022511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2022334 |
用于局限性搔痒症、神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脂溢性皮炎以及慢性湿疹。 | 功效主治 | 用于敏感大肠埃希菌、肠球菌属、葡萄球菌属以及克雷伯菌属、肠杆菌属等细菌所致的急性单纯性下尿路感染,也可用于尿路感染的预防。 |
外用。一日1~2次,取少量涂于患处,并轻揉片刻。 | 用法用量 | 直肠给药。成人:一次1枚,一日1~2次。儿童:一次半枚,一日1~2次,或遵医嘱。疗程至少一周,或用至尿培养转阴后至少3日。对尿路感染反复发作用本品预防者,成人:一日1枚,儿童:一日半枚。 |
剂型_栓剂 | 剂型 | 剂型_栓剂 |
长期使用可致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偶见过敏反应。 | 不良反应 | 1.皮疹、药物热、粒细胞减少、肝炎等变态反应和可发生,有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者尚可发生溶血性贫血。2.头痛、头昏、嗜睡、肌痛、眼球震颤等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偶可发生,多属可逆,严重者可以发生周围神经炎、原有肾功能减退或长期使用本品的病人易于发生。3.呋喃妥因偶可以引起发热、咳嗽、胸痛、肺部浸润和嗜酸粒细胞增多等急性肺炎表现,停药后可迅速消失,重症患者采用糖皮质激素可能减轻症状;长期使用6个月以上的患者,偶尔引起间质性肺炎或肺纤维化,应及早停药并采取相应治疗措施。 |
1.患处已破溃、化脓或有明显渗出者禁用。 2.病毒感染者(如有疱疹、水痘)禁用。 | 禁忌症 | 1.对呋喃类药物过敏者禁用。2.孕妇禁用。3.新生儿禁用。4.肾功能减退患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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