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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维A胶囊

【成份】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维A, 化学名称:全反式-9-(4-甲氧基-2,3,6-三甲基苯基)-3,7-二甲基-2,4,6,8-壬四烯酸。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21H26O3 分子量:326.44

【性状】 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色颗粒或粉末。

【适应症】 阿维A适用于治疗以下疾病: 1. 严重的银屑病,其中包括红皮病型银屑病、脓疱型银屑病等。 2. 其它角化性皮肤病。

阿维A胶囊

【成份】本品主要成份为阿维A,
化学名称:全反式-9-(4-甲氧基-2,3,6-三甲基苯基)-3,7-二甲基-2,4,6,8-壬四烯酸。
化学结构式:
分子式:C21H26O3
分子量:326.44

【性状】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黄色颗粒或粉末。

【适应症】阿维A适用于治疗以下疾病:
1. 严重的银屑病,其中包括红皮病型银屑病、脓疱型银屑病等。
2. 其它角化性皮肤病。

【规格】10. mg

【用法用量】本品个体差异较大,剂量需要个体化,才能取得最大的临床治疗效果,同时不良反应最小。开始治疗:开始阿维A治疗应为每天25或30mg,作为一个单独剂量与主餐一起服用。如果经过4周治疗效果不满意,又没有毒性反应,每天最大剂量可以逐渐增加至每天75mg,如果需要把副作用减至最小,此剂量还可减少。维持治疗:治疗开始有效后,可给予每天25mg至50mg的维持剂量。维持剂量应以临床效果和耐受性作为根据。一些病例,增加剂量至最大每天75mg,可能是必要的。一般来说,当皮损已充分消退,治疗应该停止。复发可按开始治疗的方法再治

【不良反应】本品主要和常见的不良反应为维生素A过多综合症样反应,主要表现为:
1. 皮肤:瘙痒、感觉过敏、光过敏、红斑、干燥、鳞屑、甲沟炎等。
2. 粘膜:唇炎、鼻炎、口干等。
3. 眼:眼干燥、结膜炎等。
4. 肌肉骨胳:肌痛、背痛、关节痛、骨增生等。
5. 神经系统:头痛、步态异常、颅内压升高、耳鸣、耳痛等。
6. 其它:疲劳、厌食、食欲改变、恶心、腹痛等。
7. 实验室异常:可见谷草转氨酶、谷丙转氨酶、碱性磷酸酶、甘油三酯、胆红素、尿酸、网织红细胞等短暂性轻度升高;也可见高密度脂蛋白、白血球及磷、钾等电解质减少

【禁忌】1. 孕妇、哺乳期妇女及两年内有生育愿望的妇女禁用。
2. 对阿维A或其它维甲酸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3.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高脂血症者,维生素A过多症或对维生素A及其代谢物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1. 育龄妇女在开始阿维A治疗前2周内,必须进行血液或尿液妊娠试验,确认妊娠试验为阴性后,在下次正常月经周期的第2天或第3天开始用阿维A治疗。在开始治疗前,治疗期间和停止治疗后至少2年内,必须使用有效的避孕方法。治疗期间,应定期进行妊娠试验,如妊娠试验为阳性,应立即与医生联系,共同讨论对胎儿的危险性及是否继续妊娠等。
2. 在阿维A治疗期间或治疗后2个月内,应避免饮用含酒精的饮料,并忌酒。
3. 在服用阿维A前和治疗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若出现肝功能异常,应每周检查。若肝功能未恢复正常或进一步恶化,必须停

【儿童用药】阿维A在儿童中应用的疗效和安全性尚未确认,因而阿维A只用于患有严重角化异常性疾病,且无有效替代疗法的那些儿童。

【老年患者用药】对老年患者用药,未见报道需作特殊对待。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有生殖毒性,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本品不能与四环素、氨甲喋呤、维生素A及其它维甲酸类药物并用,以避免副作用。

【药物过量】如发生过量服用,应立即停药,采取将本品从体内排出的措施,并密切监视颅内压升高的体征。

【药理毒理】本品具有调节表皮细胞分化和增殖等作用,但其对银屑病及其它角化性皮肤病的作用机理尚不清楚。

【贮藏】密封、阴凉(不超过20℃)处保存

【包装】铝塑泡罩包装,3×10粒/板/盒。

【有效期】2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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